商務部、海關總署:暫停稀土等多項出口管制公告的實施

撰文:陳進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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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五(7日),商務部、海關總署公告:經批准,自即日起至2026年11月10日,商務部、海關總署公告2025年第55號、56號、57號、58號,及商務部公告2025年第61號、62號暫停實施。

值得一提的是,第55號、56號、57號、58號公告是兩部門發布的對涉及超硬材料、部分稀土設備和原輔料、鋰電池和人造石墨負極材料、部分中重稀土等相關物項實施出口管制。

第61號、62號公告則是商務部發布的對境外相關稀土物項實施出口管制以及對稀土相關技術實施出口管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