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務部將14家歐盟實體列管制清單 含波蘭一理工高校 外交部回應
7月24日,中國商務部將14家歐盟實體列入出口管制清單,其中包括拉法特集團(Lafert S.p.A.)、嘉耐特公司(Garnet S.r.l.),其中還有一家波蘭弗羅茨瓦夫理工大學(Politechnika Wroclawska),以反制歐盟於7月23日發佈的第21輪對俄制裁措施。
針對將大學列入實體清單,中國外交部7月27日在例行記者會上回應,中方的有關措施針對的是歐盟列單制裁中國企業的錯誤做法,不針對特定國家,「關於出口管制的具體問題,建議向中方的主管部門了解。」
中國商務部於7月24日發布公告,將拉法特集團(Lafert S.p.A.)等14家歐盟實體列入出口管制管控名單,並採取以下措施:禁止出口經營者向上述14家實體出口「兩用物項」,禁止境外組織和個人將原產於中國的兩用物項轉移或提供給上述14家實體,正在展開的相關活動應當立即停止;特殊情況下確需出口者,出口經營者應向商務部提出申請。本公告自公布之日起正式實施。
中國商務部新聞發言人指出,7月23日晚,歐方正式發布第21輪對俄制裁措施,將14家中國內地和香港企業列單制裁。為維護國家安全和利益,履行防擴散等國際義務,針對歐方上述行徑,根據《中國出口管制法》和《中國兩用物項出口管制條例》等法律法規有關規定,中方決定將拉法特集團等14家歐盟實體列入出口管制管控名單。
中國商務部發佈出口管制管控名單如下:
1、拉法特集團(Lafert S.p.A.)
2、嘉耐特公司(Garnet S.r.l.)
3、辛德豪瑟材料有限公司(Sindlhauser Materials GmbH)
4、萊茵金屬公司(Rheinmetall AG)
5、安特拉科化工貿易有限公司(Antraco Chemie-Handelsgesellschaft mbH)
6、InPACT公司(InPACT S.A.)
7、三五實驗室(III-V LAB)
8、Cavok UAS公司(Cavok UAS)
9、維戈爾光電公司(Vigo Photonics S.A.)
10、弗羅茨瓦夫理工大學(Politechnika Wroclawska)
11、IHC公司(IHC Merwede Holding B.V.)
12、太脫拉卡車公司(TATRA TRUCKS a.s.)
13、Opticoelectron集團(Opticoelectron Group)
14、Ekspla公司(Ekspla UA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