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務部裁定澳洲進口葡萄酒存傾銷及補貼 28日起徵收反傾銷稅

撰文:陳進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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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商務部今日(26日)發布2021年第6、7號公告,裁定原產於澳洲的進口相關葡萄酒存在傾銷和補貼,同時決定自3月28日起對相關葡萄酒徵收反傾銷稅。

應國內相關葡萄酒產業申請,商務部分別於去年8月18日和8月31日發佈公告,決定對原產於澳洲的進口相關葡萄酒發起反傾銷和反補貼調查。立案後,商務部嚴格按照中國相關法律法規和世貿組織規則進行調查,最後作出裁定。

當局認為,中國國內相關葡萄酒產業受到了實質損害,而且傾銷和補貼與實質損害之間存在因果關係,並認定傾銷幅度為116.2%至218.4%,補貼幅度為6.3%至6.4%。徵收反傾銷稅方面,當局指各公司反傾銷稅稅率為116.2%至218.4%,並提到根據相關規定,為避免雙重徵稅,決定不徵收反補貼稅。

(中國商務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