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爽涉逃稅被查|范冰冰為何免刑責?內地律師解讀鄭爽坐監可能性

撰文:彭琤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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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地女星鄭爽年初因代孕及棄養風波而被全面封殺,形象大插水。張恆日前再次在微博發文,曝光與鄭爽和鄭爽父母的微信聊天記錄,牽涉出鄭爽賺取1.6億元(人民幣.下同)天價片酬,卻為了偷稅避稅而簽訂「陰陽合同」。上海市稅務局及北京廣電局收到舉報後,目前正對事件調查核實。
內地《刑法》規定,若構成逃稅罪,違法者可被判處有期徒刑或拘役。范冰冰此前也因逃稅一事被查,最終被追繳稅款、滯納金及罰款共計近9億元,未受到刑事處罰。有內地律師分析稱,鄭爽偷稅漏稅行為如屬「初犯」,可以免去刑事責任,若屬於再犯或不配合調查甚至銷毀證據,則很有可能會被追究刑責。

鄭爽遭上海稅務局調查 涉逃稅簽「陰陽合同」賺1.6億天價片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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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處罰程度取決鄭爽是否「初犯」

目前鄭爽涉嫌逃稅一事仍在調查中,若偷稅漏稅罪名成立,她將面臨哪些處罰?北京市京師律師事務所的封躍平律師接受《網易娛樂》採訪時指出,明星有偷稅漏稅的行為時,補齊稅款是第一步,追繳滯納金和罰款是第二步,刑事處罰是第三步。

封躍平稱,「初犯」情況下可免去刑責,正常補繳稅款和罰金即可,這也是范冰冰當時免受牢獄之災的最大原因。但如果是有多次偷稅漏稅行為,大概率就會接到刑事處罰。因此,鄭爽會受到什麼樣的處罰,取決於她是否屬「初犯」。

至於如何定義「初犯」,封躍平表示,從法律的角度上來說,「初犯」是初次被相關部門稽查發現。若鄭爽曾偷稅漏稅10次,但是這是她第一次被相關部門查到,那麼就算「初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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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悉,2018年范冰冰逃稅事件後,曾出現明星大規模主動補繳稅款情況。封躍平指出,如果鄭爽也是當時補繳稅款的其中一員,而這次曝出來的事件時間在2019年,她再次被查處為偷稅漏稅的話,就不算初犯了,追究刑事責任的可能性就很大。此外,如果在有關部門近期的稽查過程中,鄭爽方面不配合調查,或者銷毀證據,也有很大的可能性會受到刑事處罰。

他還說,若鄭爽是初犯,她所面臨的罰金大概率會以范冰冰當時的4倍罰金為參考,甚至更高。「如果鄭爽不是初犯,除了要求補稅和繳罰金之外,依刑法還會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以她所涉及的金額來看,屬於數額特別巨大的情況,判到最高7年的刑罰概率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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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料人張恆能否脫身?

一旦鄭爽涉逃稅被定罪,涉案人張恆是否也無法脫身?封躍平認為,主要看在整個偷稅漏稅的過程中,張恒有沒有參與、幫助或教唆行為。「從曝光的內容來看,張恆知道並參與的可能性比較大,在簽「陰陽合同」的時候,張恆可能就是實際操作人,那麼也就意味張恆是已知的,即使他開脫說自己不懂法,也不能開脫掉他在這個過程中有違法行為。」

至於張恆可能會受到什麼處罰,封躍平稱,這取決於對鄭爽偷稅漏稅行為的認定。如果無刑事處罰,那麼鄭爽承擔主要罰款,張恆則依據他從中獲利多少來判斷被罰款多少;如果鄭爽要被追究刑責,那麼張恆也可能一起受罰。

「不過張恆作為舉報人、或有自首行為的話,都可以得到法律的從輕量刑。」封躍平還提到,除了張恆之外,鄭爽的父母一定也會被牽連其中,到底鄭爽是主犯,還是其父母是主犯,還沒法確定。

內地女星劉曉慶。(視覺中國)

內地對於演員偷逃稅的處罰方式和力度也早有先例。2002年前後,演員劉曉慶偷逃稅案便轟動一時。劉曉慶曾連續拿到三屆百花獎最佳女主角,但據北京市地稅局調查,劉曉慶偷逃稅款1400多萬元,外加滯納金500多萬元。調查期間,劉曉慶在看守所被羈押了一年多。最終她本人未被檢方起訴,但她擔任曉慶文化總經理的妹夫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

(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