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里性侵風波|警方通報案情:2男涉強制猥褻罪 無證據證明強姦

撰文:許祺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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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里巴巴(9988)上周爆出職場性侵醜聞,山東濟南公安局槐蔭區分局今日(14日)通報調查情況稱,犯罪嫌疑人王某文、張某因涉嫌強制猥褻罪,已被依法採取刑事強制措施,沒有證據證明有強姦犯罪事實發生。

阿里巴巴女員工被灌酒性侵事件持續發酵,引發公眾對於阿里內部管理制度缺失以及企業文化是否侵害女性的極大質疑。圖為示意圖,非文中當事人。(視覺中國)

男上司即場網購避孕套

根據警方通報,經查證,王某文(受害女員工的男上司)7月27日晚至28日凌晨,先後四次進入周某(受害女員工)房間。

第一次: 7月27日22時51分,王某文與濟南華聯超市陳某麗(女)送周某到達槐蔭區濟南西站亞朵輕居酒店。在酒店前台,因周某酒醉無法確認房間號碼,王某文持周某身份證、房卡交服務員確認房間號碼。22時53分,王某文和陳某麗一起把周某送進房間休息。22時58分,陳某麗離開後,王某文間隔15秒離開房間。

第二次:陳、王兩人下樓後,陳某麗返回家中。23時04分,王某文在酒店門口欲坐的士離開時,接到胡某敏電話告知,周某多次給其打電話說話含糊不清。胡某敏得知王某文仍在周某酒店樓下,讓王某文去查看周某的情況。23時08分,王某文取消的士App訂單。23時16分,王某文返回酒店前台,持周某及本人身份證,經前台電話聯繫徵得周某同意後,辦理了周某房間的房卡,於23時23分進入周某房間。

在房間內,王某文對周某實施了強制猥褻行為,23時33分王某文網上購買避孕套。23時43分王某文離開周某房間,此時避孕套並未送達。7月28日0時,快遞員將避孕套送至酒店前台。當日上午10時左右,王某文返回酒店前台將該避孕套取走並丟棄。

第三次:7月28日0時,王某文在酒店門口坐的士準備離開,接到身在杭州的女同事胡某鵬微信視頻電話告知,周某多次與其聯繫語焉不詳,讓王某文查看一下周某情況。王某文連接了視頻通話於0時13分進入周某房間,向胡某鵬證實周某已入睡。0時21分,王某文離開周某房間。

第四次:王某文下樓後,因發現自己入住酒店(市中區大觀園亞朵酒店)的公用雨傘遺忘在周某房間,於0時24分進入周某房間,0時26分取回雨傘後離開房間,坐的士返回酒店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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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客戶拎走受害人內褲

至於另一名疑犯張某,即受害女員工周某的客戶,是山東華聯超市員工。警方的通報指,經查證,7月27日宴請期間,21時29分,周某因飲酒過多欲嘔吐時,張某陪其一起走出包廂。周某出包間後一路嘔吐至飯店大廳吧台垃圾桶處。隨後,返回包廂途中張某對周某實施了強制猥褻行為。22時左右,宴請結束。

7月28日7時14分,周某與張某聯繫,告知房間號碼,張某從家中攜帶一盒未開封的避孕套,於7時59分到達槐蔭區濟南西站亞朵輕居酒店,敲門進入周某房間後,對周某實施了強制猥褻行為。9時35分,張某離開周某房間時,帶走周某內褲一條,避孕套(未開封)遺留在房間內。

警方:就餐期間無人強迫飲酒

此外,通報又指出,通過大量證人證言及調取阿里公司出差報備系統信息、相關電子數據等證據,未發現周某被迫出差情況。經就餐人員、飯店服務人員證實,就餐期間無人強迫飲酒,周某飲用白酒約350毫升。當晚,共8人就餐, 1位女士未飲酒,1人飲用2瓶啤酒,王某文、張某、周某等6人飲用近5瓶白酒。

沒有證據證明有強姦犯罪事實發生

通報最後稱,王某文、張某因涉嫌強制猥褻罪,已被濟南市公安局槐蔭區分局依法採取刑事強制措施,沒有證據證明有強姦犯罪事實發生。目前案件仍在進一步偵辦中。

根據內地刑法,強制猥褻、侮辱罪是指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強制猥褻他人或者侮辱婦女,一旦定罪,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強姦罪是指違背婦女意志,使用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強行與婦女發生性交的行為,一旦定罪,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嚴重的,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據悉,兩罪侵犯的都是性自由權,但強姦罪侵害的是婦女拒絕性交的自由決定權。強制猥褻罪侵害的是性交以外的性權利的自願選擇,對性的厭惡感、羞恥感以及正常的性感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