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爽逃稅|稅款及滯納金已繳清 鄭爽期限內繳清罰款將不追究刑責

撰文:葉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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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地女星鄭爽偷逃稅,連同追繳稅款、加收滯納金及罰款,合計須繳付2.99億元(人民幣.下同)。
上海市稅務局在新聞稿中指出,鄭爽一案屬於行政處罰,相應的稅款及滯納金已在規定期限內全部繳清,若其能在規定期限內繳清罰款,則依法不予追究刑事責任。
上海市稅務局並說明,鄭爽被追繳稅款7179.03萬元,加收滯納金888.98萬元,至於罰款則為兩筆,分別為3069.57萬元及1.88億元。

上海市稅務局介紹,鄭爽於2019年主演電視劇《倩女幽魂》,與制片人約定片酬為1.6億元,實際取得1.56億元,分為兩個部分收取。其中,第一部分4800萬元是將個人片酬收入改變為企業收入進行虛假申報、偷逃稅款,而第二部分1.08億元,則是制片人與鄭爽實際控制公司簽訂虛假合同,以「增資」的形式支付。至此,鄭爽規避行業監管獲取「天價片酬」,隱瞞收入進行虛假申報、偷逃稅款。

在《倩女幽魂》項目中,鄭爽被認定為偷稅4302.7萬元,其他少繳稅款1617.78萬元。此外,在2018年規範影視行業稅收秩序後,鄭爽另有其他演藝收入3507萬元,同樣存在以企業收入名義改變個人收入性質、進行虛假申報的問題,認定為偷稅224.26萬元,其他少繳稅款1034.29萬元。以上合計,鄭爽在2019年至2020年間,未依法申報個人收入1.91億元,偷稅4526.96萬元,其他少繳稅款2652.07萬元。

上海市稅務局指出,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對鄭爽依法追繳稅款7179.03萬元,加收滯納金888.98萬元,並對改變收入性質偷稅部分處以4倍罰款,計3069.57萬元、對收取所謂「增資款」完全隱瞞收入偷稅部分處以5倍「頂格」罰款,計1.88億元。局方解釋,兩筆罰款力度不同,是考慮到須區分其不同的違法行為。案件發生在2018年規範影視行業稅收秩序以後,主觀故意明顯,故要從嚴處罰。其中對改變收入性質偷稅部分,處以4倍罰款,而對收取所謂「增資款」完全隱瞞收入偷稅部分,由於情節更為嚴重,處以5倍「頂格」罰款。

鄭爽已全部繳清相應的稅款及滯納金,若能在規定期限內繳清罰款,將會被不予追究刑事責任。(微博)

至於會否被追究刑事責任,上海市稅務局表示,鄭爽是首次被稅務機關按偷稅予以行政處罰,此前未因逃避繳納稅款受過刑事處罰,且相應的稅款及滯納金已在規定期限內全部繳清。若鄭爽能在規定期限內繳清罰款,則依法不予追究刑事責任,否則稅務機關將依法移送公安機關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