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住不炒|廣州擬2025年完成建設籌集66萬間保障房 緩解住房困難

撰文:林芷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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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加強住房保障工作,解決新市民、年輕人等群體的住房問題,廣州市政府辦公廳9月10日發布《關於進一步加強住房保障工作的意見》(下稱《意見》),提出到2025年會建設籌集66萬套保障性住房。

《意見》指出,到2025年,廣州會全面完成66萬套保障性住房建設籌集任務,包括公租房3萬套、保障性租賃住房60萬套、共有產權住房3萬套;逐步提高戶籍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難家庭的住房保障標準,幫助新市民、青年人等緩解住房困難。

《意見》提到,加大用地保障力度,多渠道供應土地,其中包括推動集體建設用地建設保障性租賃住房;支持企事業單位利用自有存量土地建設保障性租賃住房;支持產業園區配建保障性租賃住房;鼓勵非居住存量房屋改建為保障性租賃住房以及加大保障性租賃住房用地供應力度。

同時,年度住宅用地供應計劃由規劃和自然資源部門、住房城鄉建設部門聯合會商編制,合理確定單獨供應的保障性住房用地規模,逐宗明確配建地塊配建保障性住房類型和面積,確保「十四五」期間年度商品住宅用地出讓配建保障性住房建築面積總體上不低於總出讓住宅建築面積的10%。

《意見》指出,廣州到2025年,會全面完成66萬套保障性住房建設籌集任務,包括公租房3萬套、保障性租賃住房60萬套、共有產權住房3萬套。(中新社)

有關存量房源整租運營方面,《意見》表明,將出台專業化規模化住房租賃企業提升城中村租賃住房品質指導文件,支持專業化規模化住房租賃企業整租未納入全面改造計劃的城中村以及整治類城中村住房,按照保障性租賃住房標准進行品質化提升後統一運營。

此外,《意見》落實城市更新舊村全面改造科學配建保障性住房、配置中小戶型住房。出台相關規範性文件,規劃建設一定比例的中小戶型住房,用作保障性租賃住房;編制舊村片區策劃方案、項目實施方案時,落實復建安置區中小戶型住房配置和融資區保障性住房配建的比例要求。

《意見》提到,支持銀行業金融機構發行金融債券,募集資金用於保障性租賃住房貸款投放。支持企業發行企業債券、公司債券、非金融企業債務融資工具等公司信用類債券,用於保障性租賃住房建設運營。企業持有運營的保障性租賃住房具有持續穩定現金流的,可將物業抵押作為信用增進,發行住房租賃擔保債券。支持商業保險資金按照市場化原則參與保障性租賃住房建設。

在落實國家稅費優惠方面,《意見》顯示,利用非居住存量土地和非居住存量房屋建設保障性租賃住房,取得保障性租賃住房項目認定書後,比照適用住房租賃增值稅、房產稅等稅收優惠政策。保障性租賃住房項目免收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