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將試點為住宅「買保險」:工程存在缺陷可申請索賠

撰文:朱加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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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內地業主收樓後因不滿施工質素而維權的事件時有發生。為了減少相關投訴,安徽近日印發《關於進一步推進住宅工程質量保險試點工作的通知》(簡稱《通知》),試點推行住宅工程質量保險制度,維護住宅所有權人的合法權益。

內媒《澎湃新聞》3日報道指,對於此次試點範圍,《通知》明確,各地要在當地住房城鄉建設部門的引導下,從住宅工程中,選擇試點推行工程質量保險。住宅工程包括商品住宅和保障性住宅工程,以及在同一物業管理區域內其他建築物。

此次住宅工程質量保險的基本承保範圍主要包括五大方面,涵蓋地基基礎工程和主體結構工程;圍護結構和防水工程;裝修工程;電氣管線、給排水管道、設備安裝;供熱與供冷系統工程。

另外,一些容易引發糾紛投訴的工程問題,此次也納入了承保中。比如房屋主體承重構件裂縫、變形、破損等情況;外牆面保溫層脫落;屋面、牆面、地下室、車庫等防水工程;門窗和外牆面防滲漏處理等。

在理賠規定方面,《通知》指出,保險機構應當制定充分保護被保險人權益的理賠操作規程,編制《住宅工程質量保險告知書》,其中應列明保險責任、範圍、期限及理賠申請流程。

業主在保險期內認為工程存在質量缺陷的,可以向保險機構或者保險機構委託的物業服務企業等專業服務機構提出索賠申請。保險機構應當建立便捷的理賠流程,受理業主的理賠申請,組織現場勘查和維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