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產稅|國務院授權部分地區試點徵稅 對象涉居住用和非居住用

撰文:葉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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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傳媒新華社報道,全國人大常委會即日起授權國務院,在部分地區開展房地產稅改革試點工作,開徵房地產稅。

據報道,此舉是要積極穩妥推進房地產稅立法與改革,引導住房合理消費和土地資源節約集約利用,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國務院將會制定房地產稅試點具體辦法,並由試點地區的政府制定具體實施細則。

報道並提到,試點地區的房地產稅徵稅對象為居住用和非居住用等各類房地產,但不包括依法擁有的農村宅基地及其上住宅。試點期限為5年,在授權期限屆滿6個月前,需要繼續授權可以提出相關意見,並「條件成熟時,及時制定法律」。

至於具體試點地區名單,「國務院按照積極穩妥的原則,統籌考慮深化試點與統一立法、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等情況確定試點地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