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虎闖村傷人後續 黑龍江規定受陸生野生動物傷害可申請賠償

撰文:孫聖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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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4月23日,黑龍江雞西一條村莊,有一隻成年東北虎闖入傷人,引發廣泛關注。
近日,黑龍江省印發《黑龍江省陸生野生動物造成人身傷害和財產損失補償辦法》(簡稱《辦法》)指,受陸生野生動物造成人身傷害、財產損失的,可依法申請補償。

今年4月,黑龍江闖村老虎撲倒並咬傷一名村民。(央視新聞)

《辦法》指出,在黑龍江省行政區域內(東北虎豹國家公園等國家管理的國家公園除外),發生依法受保護的國家和省重點保護陸生野生動物及有重要生態、科學、社會價值的陸生野生動物造成人身傷害及財產損失,受害人有權申請政府補償。

《辦法》明確,四種情形可以申請補償,包括陸生野生動物造成公民身體傷害或者死亡;在依法劃定的生產經營範圍內種植的農作物和經濟林木造成損毀;在依法劃定的區域內放牧或圈養的牲畜造成傷害或者死亡;縣級以上政府林業和草原行政主管部門認定造成人身、財產損害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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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賠償金額方面,《辦法》規定,陸生野生動物造成人員身體傷害未喪失勞動能力的,支付醫療救治費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補償金最高額為上年度全省常住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倍;造成人員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支付醫療救治費及一次性殘疾補償金,一次性殘疾補償金最高額為上年度全省常住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倍;造成人員全部喪失勞動能力的,支付醫療救治費及一次性殘疾補償金,一次性殘疾補償金最高額為上年度全省常住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0倍;造成人員死亡的,支付死亡補償金以及喪葬費,總額為上年度全省常住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5倍。

《辦法》又表明,陸生野生動物造成人身傷害申請補償的,應當在搶救治療完全結束後60日內,向鄉(鎮)政府或街道辦事處提出。造成財產損失申請補償的,應當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財產損害之日起15日內向發生地鄉(鎮)政府或街道辦事處提出。未按照規定時限提出申請,導致損害無法核實、認定的,不予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