逾1.5萬港澳居民在廣州參加養老保險 享同等「市民待遇」

撰文:陳進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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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南方日報》周三(10日)報道,截至今年10月底,有15568名港澳居民在廣州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含按月領取養老保險待遇人員),享受同等「市民待遇」。

報道指,廣州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中心以廣州市持續推動營商環境4.0改革為契機,今年來積極參與「灣區社保服務通」建設,推動穗港澳社保經辦規則銜接,實施同等政策標準,支持港澳居民在廣州靈活就業,保障在當地工作生活的港澳居民在參保繳費、領取待遇、延繳躉繳等方面,享受社會保險同等「市民待遇」。

截至10月底,在廣州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含按月領取養老保險待遇人員)的港澳居民有15568人,參加失業保險的有8500人,參加工傷保險的有8542人,領取養老待遇的有5852人。

據《廣州市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實施辦法》,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的人員,個人應當繳納費用的年繳費標準共設有7個檔次,依次是360元、600元、900元、1200元、1800元、3600元、4800元,可自主選擇其中一個檔次繳費,並可以按年、按季度或按月繳納。

廣州的基礎養老金目前標準每月237元。(視覺中國)

只要年滿60周歲,累計繳費年限滿15年,就可以按月領取養老保險待遇。養老金一部分是由政府出資發放的基礎養老金,目前標準每月237元,繳費超過15年,每超1年,每月基礎養老金再加發6元;另外一部分是個人賬戶養老金,計發標準按個人賬戶儲存額本息除以計發月數確定,以退休年齡65歲為例,計發月數就是101個月。退休年齡愈遲,計發月數就會愈少。

報道又提到,廣州市社保中心近年全面推進社保業務下放街鎮,將67項區(縣)社保公共服務事項納入業務下沉範圍,參保的港澳居民可就近在174個街鎮及南沙村居任一網點,辦理個人權益記錄查詢打印等高頻社保業務。與此同時,「廣東人社」APP已上線15個社保服務事項,對接「穗好辦」APP服務事項12個,實現港澳各類業務查詢打印及受理經辦100%全網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