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疫情|否認全市已「戒嚴」 公安局:實行最嚴格社會面管控

撰文:孫聖然
出版:更新:

陝西西安周一(27日)新增175宗新冠肺炎本土確診,創下本輪疫情新高。當地再升級防疫措施,要求市民除參加核酸檢測外不得出戶,拒不配合防疫工作的最高將獲10日行拘及500元(人民幣,下同)罰款。

西安雁塔區街邊店舖均歇業,路上基本沒有行人。(澎湃新聞)

據了解,西安市公安局27日發布通告指,自12月27日0時起,西安進一步提升防控等級,實行最嚴格的社會面管控措施,非疫情防控及民生保障車輛不得上路,市民除參加核酸採樣外,堅持不出戶、不聚集。

通告指出,市民要保持24小時通訊暢通,積極配合防疫、公安人員,落實入戶採樣、集中隔離、應急管控、現場管制等措施,如拒不配合,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最高可處行政拘留10日並處500元罰款。

通告強調,向流調工作人員隱瞞實情、虛構事實、故意躲藏,拒絕、阻礙調查工作,造成傳染病傳播或有傳播風險,以及造成其他嚴重後果的,將以涉嫌妨害傳染病防治罪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凡擾亂核酸採樣點現場秩序,不遵守相關防疫規定,且拒不服從防疫、公安人員現場指揮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最高可處行政拘留10日並處500元罰款。

12月25日,2022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開考,考生在西安市的西安醫學院考點接受測溫入場。(中新社)

通告表明,各大專院校、超市、便利店、農貿市場、醫療機構、物流寄遞場所等單位,未按通告要求履行主體責任,造成後果的,將依法追究相關單位及責任人法律責任。對其他拒不執行疫情防控決定和命令、擾亂公共場所秩序、尋釁滋事、哄抬物價、阻礙疫情防控工作人員依法履行職責等違法行為,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等相關法律規定進行處罰,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通告又要求,在社會面管控工作中,相關工作人員要堅持以人為本,積極幫助群眾解決生活中的實際困難,不得採取鎖閉單元門等簡單方式進行管控。

此外,針對網傳消息指,「西安市公安部門及派出所對全市各大街道進行戒嚴,警務人員在全市各大街道對外出流竄人員進行嚴查、拘捕,並對拘捕人員個人及單位進行重罰,同時對本單位企業法人等相關人員承擔刑事責任!!!居家人員禁止隨意進出小區及私自外出流竄。如有外出流竄人員,一旦被警務人員拘捕,單位立即開除處理,部門負責人第一責任人,分管領導第二責任人承擔相應責任,望周知!!!」西安市網絡中心通報稱,經證實,上述信息為謠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