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傳近4年個人收款碼將被追查補稅 微信支付寶回應稱屬謠言

撰文:姜庚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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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底,內地「微商教父」龔文祥因用個人微信收款,不僅補交45%的個稅,還被罰到破產。近日又有網傳消息稱,自2022年3月1日起,微信、支付寶的個人收款碼不得用於經營性收款。近4年的數據將被追查,一旦數額較大需按4.5%補稅,還要繳納滯納金和罰款。
2月15日,微信和支付寶回應稱,以上說法為謠言。

微信支付方面表示,根據財付通公司(即微信支付的主體公司)與監管部門的溝通和對新規的理解,3月1日之後,個人收款二維碼仍可繼續使用,其中部分具備明顯經營行為的用戶需按照規定升級為經營收款碼,平台會在用戶升級前保留一段時間作為過渡期;監管部門將會在近期公布明顯經營行為的標準。如符合升級標準,微信收款助手將下發消息通知,未收到通知的用戶不會受到影響。

2021年10月,中國央行發布通知,對收款條碼提出一系列管理要求,對個人收款條碼的使用也納入管理,並將於2022年3月1日起施行。當時有消息稱,「微信、支付寶收款碼不能用於經營收款」,一度登上微博熱搜。同年11月27日,央行回應指該說法是誤讀,又指使用「碼牌」或者打印封裝的QR Code的商戶,需要向收款服務機構(微信、支付寶等)申請轉為商用收款碼,但不影響消費者體驗。

今年1月5日,財付通在「微信支付智慧生活」公眾號在「騰訊微信支付關於收款條碼現行使用情況的說明」中表示,微信支付積極深入研究新規要求,經全面、充分評估客戶的支付需求,現就過渡期內的收款條碼使用情況予以說明:目前,微信支付個人收款碼和商戶收款碼都能正常使用,日後若涉及相關調整,將另行通知。

業內人士表示,這些政策是由於近幾年頻發「跑分」、賭博、電訊詐騙等違法行為,同時,個人帳戶並不計入商戶經營資金,可能存在「偷稅漏稅」嫌疑。

「微商教父」因被追繳稅款破產

《中國基金報》報道指,近日自稱「微商教父」的龔文祥,在其內部社交平台解釋稱,解散社群「觸電會」、退出微商行業的原因是被查稅。龔文祥「致全體觸電會老會員最後一封信」的微信消息截圖顯示,近期他「收到了工商稅務公安法院等專案組的聯合查處,公司已經破產,高額處罰個人已經到了負債纍纍,賣房賣車,傾家蕩產,身無分文的滅頂之災地步」,因此,他創立8年的個人微商社群「觸電會」到了「壽終正寢」的時候。

公開信中講到,此後為其新社群付費「一定要打公帳」,「無論你過去4年還是現在只要是微信收款的,被大數據檢測到未來一定是按照你微信收款總額45%補交個人所得稅」。此後,網絡便時常有傳聞,個人收款碼將被追查近4年的數據,一旦數額較大需按45%補稅,還要繳納滯納金和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