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人節|微信可發「520」紅包 備註此內容分手後就可索回?

撰文:林芷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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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4日是情人節,除了送花、禮物,亦有人選擇「折現」直接向情人轉帳520元(人民幣,下同),並在備註中寫上「我愛你」等字句。
然而,網上不時傳出分手後,情侶都要求對方返還禮物、錢財等。有律師指出,轉帳特殊金額紅包或被認為具有特殊含義,建議轉帳100元等常見的金額,萬一分手,法律上會支持索回。

520諧音「我愛你」,早年成為情侶間表達愛意的方法之一,例如送520支玫瑰、送520粒朱古力等。此前,微信限制單個紅包限額200元,每次最多發100個,單日零錢發紅包最高金額10萬元,今日則加大紅包限額至520元。

有律師提醒,情侶之間互發紅包,尤其是520元、1314元、9999元等這類特殊金額紅包,可能被認為具有特殊含義,屬於贈予,分手時不能主張返還。如果是借款,轉帳時必須保留好相關證據,例如欠條、聊天記錄截屏等等。若轉帳時附帶「節日快樂」、「我愛你」等字眼的內容,可視作贈與,無權要回。

律師建議,以100元、1000元、10000元等金額發紅包或轉帳,甚至在備註寫「你先拿着花」等字眼,之後萬一分手,法律上亦會支持索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