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小果被執行死刑2年 最高檢透露原本僅一兩名檢察人員問責

撰文:蘇子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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距離孫小果被執行死刑已過去將近兩年,涉及案件的更多細節被披露。

4月22日,中共中央宣傳部舉行「中國這十年」系列主題首場新聞發布會,介紹中共十八大以來政法改革舉措與成效。

中國最高檢副檢察長、二級大檢察官楊春雷在發布會上透露,雲南問責涉「孫小果案」的檢察人員原本僅限於一、兩人,是最高檢黨組「拍板」增加了問責檢察人員的數量,最終分別處理了12人。

2019年10月14日,雲南省高級人民法院依照審判監督程序對孫小果強姦、強制侮辱婦女、故意傷害、尋釁滋事一案依法再審開庭審理。

近500名警力前後調查了9個月的時間,2019年12月23日,雲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對孫小果在1997年犯下的數宗強姦罪,進行了再審。終審判決,處以孫小果死刑,其母親孫鶴予和其繼父李橋忠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20年和19年。2020年2月20日,孫小果被執行死刑。

此前,孫小果一次次逃出法網,都因為一張無形的「關係網」,該案牽扯出了一系列的公職人員和重要關係人,有19人因此獲刑二年至二十年。

這19人中,除了孫小果繼父、孫小果母親之外,還有雲南省司法廳原巡視員羅正雲,雲南省高院審判委員會原專職委員梁子安,雲南省高院審判委員會原專職委員田波,雲南省監獄管理局原副局長朱旭,雲南省公安廳刑事偵查總隊原副總隊長楊勁松,昆明市中院刑二庭原副庭長陳超等。

此外,2019年12月5日,雲南省紀委監委通報:雲南省人大常委會原委員、內務司法委員會原主任馮家聰被黨內嚴重警告處分;雲南省審計廳原黨組書記、廳長劉明被黨內嚴重警告處分;雲南省人民政府原參事鄭蜀饒被黨內嚴重警告處分;雲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原院長孫小虹被黨內警告處分;雲南省人民檢察院黨組副書記、副檢察長許紹政被黨內警告處分;2019年12月14日,雲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原黨組書記、院長趙仕傑被留黨察看一年處分,按二級巡視員確定其退休待遇。

值得注意的是,在雲南省檢察系統內,被問責的不僅僅是許紹政一人。2021年1月28日上午,在雲南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第二次全體會議上,雲南省人民檢察院檢察長王光輝向大會作《雲南省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報告》透露,雲南省檢察院成立專門調查組,對孫小果服刑期間檢察監督不到位等問題展開自查,對履行監督責任不力的12名檢察人員進行問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