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ululemon涉「以次充好」 被北京西城市監部門罰款8.1萬元

撰文:孫聖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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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運動品牌lululemon因涉嫌「以次充好」,被北京市西城區市監部門罰款逾8.1萬元(人民幣,下同),並沒收違法所得逾2.3萬元。

據《中國新聞網》報道,lululemon關聯公司露露樂蒙貿易(上海)有限公司因違反產品質量法第五十條中,「在產品中摻雜、摻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產品冒充合格產品」的規定,被判處罰款並沒收違法所得。

北京市西城區市場監管局的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2021年10月1日起,露露樂蒙貿易將59件涉事產品用於其在北京所屬的9間店舖銷售,標價為每件1380元。截止同年11月3日,共售出51件,銷售額共計67205.34元(包括部分產品以折扣價出售),露露樂蒙貿易獲利23431.05元,貨值金額共81420元。

lululemon就事件發文致歉。(微博)

最終,露露樂蒙貿易被罰款81420元,沒收違法所得23431.05元,並沒收非法財物。

對於今次判罰,lululemon在微博發文致歉指,「對於Navigation男士羽絨馬甲充絨量與國家標準不符的情況,深感歉意。」並稱公司已於第一時間下架了相關批次產品,還在內部展開了詳細核查,並積極進行了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