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記者李建軍在瓦努阿圖因挪用資金被判刑 曾舉報華潤董事長受賄

撰文:林芷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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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業界稱為「山西三李」之一內地知名記者李建軍,曾於2012年舉報華潤集團董事長宋林涉嫌受賄。
有消息指,李建軍上周在瓦努阿圖因挪用資金被判囚4年半,據稱案件涉及金額約1100萬元(瓦圖,下同,折合約73.9萬港元)。

據瓦努阿圖傳媒報道,李建軍涉嫌獲得3名受害者的信任後,讓對方投資購買位於瓦努阿圖首都維拉港的物業;李建軍在受害者手上取得錢款後,未有購買相關物業,而是將有關款項據為己有。

警方在庭上披露,李建軍挪用的資金用於購買車輛和價值4000萬(折合約268萬港元)的物業,但最終以500萬(折合約33.5萬港元)完成交易。涉案財產將被瓦努阿圖政府沒收。

報道指,李建軍曾多次觸犯法律。2019年,他因涉嫌故意傷害案件被控告人證偽而被無罪釋放,同時有兩宗盜竊和挪用公款案尚未判決。本案宣判後,李建軍的律師曾申請保釋,但上訴被駁回,李隨即被押送入獄。

瓦努阿圖傳媒報道,李建軍因挪用資金被判囚4年半。(dailypost.vu)

微信公眾號《傳媒特訓營》消息,審判前,在國內聲稱被騙的受害者前往瓦努阿圖質證;有受害者透露,自己被騙取10萬元,受害者多達200人。知情者稱,李建軍已在瓦努阿圖生活幾年,起初確實想通過某種方式幫人辦理移民或在當地置業,但由於他愛賭博,導致把集資的錢款都輸光;但有關說法未經證實。

有圈內人士稱,雖然不了解該案細節,即使李建軍並非富豪,但若涉案金額只是70萬元,相信他是完全可以承擔得到,不至於要面對監禁。

公開資料顯示,李建軍為山西平遙人,曾就職於《山西晚報》和《成都商報》。2011年,李建軍從《成都商報》離職後,連續爆料多宗山西官場醜聞,包括臨汾市紀檢委書記沈慶華年齡造假事件。

2012年,李建軍向香港廉政公署實名舉報華潤集團董事長宋林。他曾透露,自己舉報宋林後,山西金業集團總裁張新明、山西省公安廳幹部數度威脅恐嚇他和家人。有知情者指,舉報事件後,李建軍周轉於香港與東南亞各地,最後在朋友的建議下,移民至瓦努阿圖,一直到案發前,他都不敢輕易回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