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打人|以暴力實施聚眾鬥毆搶劫等罪 28人涉黑惡勢力被起訴

撰文:林芷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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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6月10日,河北唐山市發生打人事件,有男食客酒後搭訕遭拒後,竟夥同朋友當場圍毆兩名女子。
唐山燒烤店惡意傷人事件引起全國人民震怒,除了多家官媒發文要求掃黑除惡,當地市民更紛紛向執法部門實名舉報,拍片控訴當地黑社會。
近日,河北省廊坊市廣陽區人民檢察院依法提起公訴,涉案9人當中,有7人被起訴,案中4名受害者均已出院。

經審查查明,6月10日凌晨2時40分許,陳某志、馬某齊、劉某1、陳某亮、李某1、沈某俊、李某瑞及劉某2、姜某萍(二人作不起訴處理)在唐山市路北區某燒烤店吃飯。

涉案主犯陳某志。(琦琦頭條)

期間,陳某志騷擾正與同事李某、遠某、劉某某用餐的王某某,遭到對方的拒絕和斥責。陳某志遂毆打王某某,後者與同事李某反抗,後陳某志與同行的馬某齊、劉某1、陳某亮、李某1、沈某俊,分別在燒烤店內、店外、店旁小胡同內,持椅子、酒瓶擊打或拳打腳踢4名受害者。

案發後,4名受害人由救護車送院。其中,李某、遠某經醫院檢查無需留院治療後自行離開;王某某、劉某某需留院治療,於7月1日出院。經法醫鑑定,王某某、劉某某構成輕傷二級,李某、遠某構成輕微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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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檢察機關查明,2012年以來,陳某志等人長期在唐山市等地涉嫌以暴力、威脅等手段,實施非法拘禁、聚眾鬥毆、故意傷害、開設賭場、搶劫、掩飾、隱瞞犯罪所得、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尋釁滋事等刑事犯罪11宗,實施尋釁滋事、故意傷害等行政違法4宗,逐漸形成以陳某志為首的惡勢力組織。

廊坊市廣陽區人民檢察院審查認為,陳某志等28名被告的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依法應當追究刑事責任,根據《刑事訴訟法》第176條規定,對陳某志等人依法提起公訴。

另外,河北省紀委監委就唐山打人事件, 對15名相關人員立案調查,其中對唐山市多名公安局分局局長、派出所所長及警長等共8名人員採取留置措施,初步查出違紀違法及涉嫌濫用職權、徇私枉法、行賄、受賄等犯罪問題。紀檢監察機關將徹查,依法嚴肅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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