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街道幹部帶人上門毆打居民 遭開除黨籍、政務撤職等處分

撰文:孫聖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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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湖南瀏陽一名男子遭身著制服的工作人員上門毆打,引起廣泛關注。瀏陽市紀委監委周六(3日)通報指,打人男子為當地街道辦事處主任,因行為構成嚴重違紀違法,給予他開除黨籍、政務撤職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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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報指,因疫情防控需要,危某所居住小區物業保留主出入口,將危某居住樓棟臨近的西北門予以臨時關閉。危某於11月28日晚上將西北門出入口門鎖損壞,小區物業將此情況向荷花街道辦事處報告。

11月29日上午10時許,荷花街道辦事處社會治安綜合治理中心主任(管理崗九級)廖勇,帶領3名巡防隊員陳某、張某、伍某某前往危某家,溝通過程中,廖勇言語粗暴並毆打危某。

通報認為,廖勇身為中共黨員、國家公職人員,違反群眾紀律,在處理危某與小區物業矛盾糾紛中作風粗暴,損害群眾利益,造成惡劣社會影響,情節嚴重;違反生活紀律,違背社會公序良俗,在公共場所有不當行為,造成不良影響。廖勇的行為已構成嚴重違紀違法。

陳某、張某、伍某某作為街道綜治巡防隊員,在參與處理危某與小區物業矛盾糾紛中,侵犯群眾利益,造成不良影響。根據相關法律,瀏陽市紀委監委給予廖勇開除黨籍、政務撤職處分,由管理崗九級降為管理崗十級;責成荷花街道辦事處對陳某、張某、伍某某予以辭退。對負有領導責任的荷花街道辦事處相關工作人員依紀處理。

此外,通報還披露了廖勇在KTV與妻子閨蜜有摟抱動作,以及私佔小區停車位等違規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