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今起實施生育新政:父母新增10日育兒假 多孩家庭獲住房優待

撰文:鄭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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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廣州市將於今日(3月1日)開始實行生育新政,子女3周歲以內的父母,在原有的生育假期基礎上,每年可各享10日育兒假期。

今年1月6日,廣州政府發布《廣州市人口與計劃生育服務規定》,新增了父母育兒假、獨生子女護理假,女方在國家規定的98日產假基礎上,再享受80日獎勵假,總計178日;男方享受15日的陪產假。同時,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子女的,在子女3周歲以內,父母每年各享受10日的育兒假。該規定自2023年3月1日起施行。

3月1日起,廣州推行育兒假新政策。

規定明確,休假期限不因變更企業單位而重置或者增減,休假方式由企業單位與職工根據實際情況商定。夫妻雙方經所在企業單位同意,可以調整獎勵假、育兒假的假期分配,女方自願減少獎勵假、育兒假的,男方享受的陪產假、育兒假等則可增加相應天數。

二孩三孩家庭住房優待 保障獨生子女家庭權益

規定指出,二孩家庭若首次購房,公積金貸款額度可獲適當提高。符合廣州市住房保障條件且有未成年子女的家庭,在選擇公租房戶型時,可根據未成年子女數量給予適當照顧,對有未成年子女的三孩家庭給予優先保障。

規定亦強調,要保障計劃生育獨生子女家庭的合法權益,企業單位應按相關規定給予子女護理假。同時,符合條件的獨生子女父母享受社區居家養老、日常照料等必要的扶助補助。尤其是計劃生育特殊困難家庭,要落實基本養老、醫療等保障,發放特別扶助金,優先安排養老機構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