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會|第十四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全體會議 栗戰書作報告

撰文:林芷瑩 陳進安 朱加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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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7日下午3時,第十四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將在人民大會堂舉行第二次全體會議。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栗戰書報告關於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工作。

今次全體會議,應出席代表2977人,出席2943人,缺席34人,出席人數符合法定人數。

習近平等黨和國家領導人出席會議。(香港01直播截圖)

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栗戰書首先向大會報告工作。他表示,黨的十八大以來,面對嚴峻複雜的國際形勢和接踵而至的風險挑戰,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團結帶領全黨全軍全國各族人民,推動我國邁上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新征程。我們黨勝利召開舉世矚目的第二十次全國代表大會,深刻回答新時代新征程堅持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一系列重大理論和實踐問題,以其在政治上、理論上、實踐上的一系列重大成果載入史冊,也為新時代做好人大工作進一步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

過去一年,在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堅強領導下,全國人大常委會認真貫徹黨的十九大、二十大精神,堅持高質量做好立法工作、監督工作、代表工作、外事工作,圓滿完成十三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確定的任務。

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的五年任期,正逢黨和國家事業蓬勃發展的偉大歷史變革時期。常委會深刻領悟「兩個確立」的決定性意義,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始終堅定維護黨中央權威和集中統一領導,堅決貫徹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牢牢把握人大工作正確方向,緊緊依靠全體代表,依法行使立法權、監督權、決定權、任免權,切實履行黨和人民賦予的光榮職責。

五年來,最為重要的成果是,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指導推動人大制度理論和人大工作實踐取得了重要進展:習近平總書記提出的全過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深刻闡釋我國社會主義民主的基本內涵、本質特徵、重大原則;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堅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重要思想,標誌著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更加成熟定型、更加鞏固完善;黨中央首次召開人大工作會議,對新時代堅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加強和改進人大工作作出系統部署;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把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三者真正打通、有機統一起來,發揮支撐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的根本政治制度作用;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整體功效得到充分彰顯,在實踐中顯示出強大的生命力和巨大的優越性。

栗戰書。(香港01直播截圖)

栗戰書表示,五年來,歷次大會和常委會會議通過憲法修正案,制定法律47件,修改法律111件次,作出法律解釋、有關法律問題和重大問題的決定決議53件,已經審議尚未通過的法律案、決定案19件;聽取審議182個監督工作報告和其他報告,檢查30件法律和決定實施情況,開展11次專題詢問、33項專題調研;2282件代表議案、43750件代表建議已全部辦理完畢,代表對議案建議辦理工作滿意度達到98%;決定批准或者加入條約和重要協定36項;依法任免國家機關工作人員1515人次。主要開展了以下工作。

一、全面貫徹實施憲法,維護憲法權威和尊嚴

在現行憲法公佈施行40週年之際,習近平總書記發表重要文章,為全面貫徹實施憲法指明了方向。

十三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通過憲法修正案,明確中國共產黨領導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最本質的特徵,確立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在國家政治和社會生活中的指導地位。

制定香港維護國家安全法,對有關條款作出解釋,根據憲法通過關於完善香港選舉制度決定,修訂香港基本法附件一和附件二,完善行政長官和立法會兩個產生辦法,作出關於香港特別行政區立法會議員資格問題決定等,為推動香港進入由亂到治走向由治及興的新階段、保持香港澳門長期繁榮穩定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

加強合憲性審查工作、提高備案審查工作質量。建立健全合憲性審查工作機制。制定法規、司法解釋備案審查工作辦法。對報送備案的7261件規範性文件,公民、組織提出的17769件審查建議,逐件進行審查、研究。

在推動實施憲法的實踐中,我們更加深刻認識到,要與時俱進完善和發展憲法,健全保證憲法全面實施的制度體系,完善憲法相關法律制度和機制,確保在法治軌道上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

會議現場。(香港01直播截圖)

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以良法促進發展、保障善治

圍繞促進高質量發展立法。審議通過我國首部法典——民法典。制定外商投資法、海南自由貿易港法,推動新一輪高水平對外開放。及時制定鄉村振興促進法等,助推鄉村振興、農業農村優先發展。制定電子商務法、期貨和衍生品法,推動形成更加公平合理的市場經濟法律制度。修改專利法、科學技術進步法等,推動實現科技自立自強。制定耕地佔用稅法、資源稅法,修改個人所得稅法等,現行18個稅種中已有12個稅種制定法律,進一步完善稅收法律制度體系。

加快國家安全領域立法。制定生物安全法、數據安全法、陸地國界法等。加強涉外領域立法,制定反外國制裁法、出口管制法等,健全完善反制裁、反干涉、反「長臂管轄」的法律制度。

圍繞深化生態文明建設,加強生態環保立法。形成由1部基礎性、綜合性的環境保護法,若干部專門法律,長江保護法、黃河保護法、黑土地保護法及正在審議中的青藏高原生態保護法草案等4部特殊區域法律組成的「1+N+4」法律制度體系。

做好社會建設和民生領域立法。制定家庭教育促進法、基本醫療衛生與健康促進法、疫苗管理法、反電信網絡詐騙法、反食品浪費法,修改行政處罰法、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等。

回應全面深化改革提出的立法需求,修改57件次相關法律,作出23個授權決定和改革決定,確保國家發展、重大改革於法有據。

五年來,在黨中央集中統一領導下,形成了黨委領導、人大主導、政府依托、各方參與的立法工作格局,有效發揮人大在立法各環節的主導作用;豐富立法形式,既注重「大塊頭」,也注重「小快靈」;深入推進科學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有效促進了立法質量和效率的提升。五年來推進高質量立法,進一步完善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為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提供了更為完備的法律保障。

栗戰書。(新華社)

三、用好憲法賦予人大的監督權,實行正確監督、有效監督、依法監督

做好規劃計劃、預算決算審查監督和國有資產管理監督。修訂常委會關於加強經濟工作監督的決定、關於加強中央預算審查監督的決定,審查批准「十四五」規劃和2035年遠景目標綱要,深入落實人大預算審查監督重點拓展改革。作出關於加強國有資產管理情況監督的決定,聽取審議相關綜合報告和金融企業國有資產、企業國有資產、行政事業性國有資產、國有自然資源資產管理情況的專項報告,推動國有資產管理科學化、規範化。

在高質量發展領域,圍繞創新驅動發展、金融工作、數字經濟發展等聽取審議報告,推動解決制約重點領域、新興行業改革發展的突出矛盾和問題。在農業農村領域,聽取審議脫貧攻堅、新型農業經營體係等報告。在生態環保領域,連續五年聽取審議環境狀況和目標完成情況報告,聚焦重點領域、重點區域和重點流域環保工作聽取審議報告,以法治力量、法律武器推動污染防治、守護綠水青山。在社會事業領域,聽取審議就業工作、社會保障體系建設等報告。突出社會治理重點問題,聽取審議深化「三非」外國人治理等報告。

加強法律實施情況的監督。緊緊圍繞法律規定、法律條文,連續五年對生態環保領域主要法律開展執法檢查,先後檢查了大氣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法、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環境保護法實施情況。還對就業促進法、企業破產法等法律和決定實施情況進行檢查。

圍繞促進司法公正,對「兩高」開展常態化監督。聽取審議解決判決「執行難」、公益訴訟檢察等工作情況報告。

人大監督是具有法定權威、代表人民的監督。常委會始終堅持把「依法」二字貫穿監督工作全過程,確保憲法法律有效實施和各國家機關依法履職;堅持跟踪監督問效,久久為功,一抓到底,推動改進工作、完善制度;堅持完善監督工作機制和監督方式,注重從制度上、法律上推動解決普遍性、規律性問題。在監督工作實踐中,我們進一步找准人大監督的性質和定位,有力推動了憲法法律的實施和「一府一委兩院」正確行使職權、依法履行職責。

習近平。(香港01直播截圖)

四、發揮人大代表作用,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應

提升代表議案、建議辦理水平。堅持內容高質量、辦理高質量,做到既重結果、也重過程。建議所提問題74%得到解決或正在解決。

支持代表參與常委會工作。邀請1026人次代表列席常委會會議,基本實現基層全國人大代表在任期內列席一次常委會會議。建立列席代表座談會機制,770人次代表參加。 400多人次代表參加立法調研、評估等工作,2000多人次代表參加執法檢查、專題調研等工作。

健全常委會聯繫代表機制。委員長會議組成人員和常委會委員直接聯繫432名代表,形成專門委員會、工作委員會聯繫相關領域代表的工作機制,做到聯繫工作覆蓋基層一線和專業人員代表、覆蓋常委會各項工作。

推動代表密切聯繫人民群眾。組織8389人次代表開展專題調研和集中視察,形成497篇調研報告。根據代表職責,9100餘人次代表參加了「一府兩院」組織的有關活動,240餘人次代表擔任特約監察員、監督員。

加強代表履職能力建設。做好十四屆全國人大代表選舉工作,指導縣鄉人大換屆選舉,依法民主選舉產生277萬名各級人大代表。

五年來,代表工作的實踐使我們加深了對習近平總書記關於代表工作重要論述的認識。本屆以來,代表的履職意識更強了。通過出席代表大會,提出議案建議,參與常委會和專門委員會、工作委員會工作,開展調研視察,深入了解和反映群眾訴求,代表人民參加行使國家權力。代表的職責定位更準了。人大代表不是政治光環,而是重要職務,是要講擔當、有作為的。要把人民群眾的心聲、意願反映上來,把黨中央重大決策部署宣傳貫徹到人民群眾中去。代表的作用發揮更好了。人大代表是國家權力機關的組成人員,既有「本職」工作,也有「履職」工作。代表立足崗位,不負重托,在本職工作中展現了人大代表的時代風采,以履職工作的實際行動踐行了代表人民、為了人民、服務人民的光榮使命。

李強。(香港01直播截圖)

五、發揮人大對外交往優勢,服務黨和國家外交大局

加強與外國議會的雙邊交流。邀請接待111個團組訪華,組派150個團組出訪,舉行雙邊線上活動260多場、線下外事活動98場,外交信函往來近2000件。

深入參與議會多邊交往合作。派團出席65次國際會議,出席視頻國際會議137場,推動中國主張成為國際共識。

發揮定期交流機制和友好小組作用。同16個國家議會和歐洲議會舉行35次機制交流會議。成立雙邊友好小組136個。

五年來,人大外事工作的實踐使我們進一步認識到,人大對外工作的首要任務,就是聚焦國家外交總體佈局,推動落實國家元首之間達成的重要共識;就是找准人大在國家對外工作中的定位、任務、特點、優勢,為國家發展爭取良好國際環境,為維護國家利益贏得更多友華人士;就是在國家需要時,毫不猶豫地站到一線進行法律的、政治的、外交的鬥爭,捍衛我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

六、以政治建設為統領,切實加強常委會自身建設

完善常委會運行機制。召開5次代表大會和39次常委會會議,開展1029項議題。

充分發揮專門委員會和工作委員會作用。牽頭起草法律案、決定案91件次,協調指導137件法律的起草工作,本屆完成率達到92.7%。

推進「數字人大」建設,建成國家法律法規數據庫,建成全國人大預算聯網監督系統,實現代表議案建議、調研成果轉化全流程網上運行。

連續五年召開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堅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重要思想交流會。

五年來,常委會自身建設得到全面加強,人大作為政治機關的根基更牢固,作為國家權力機關的職責更鮮明,作為工作機關的運轉更高效,作為代表機關的作用更顯著。

栗戰書最後表示,十三屆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的工作成績,是在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堅強領導下取得的,是全國人大代表、常委會組成人員、各專門委員會組成人員和全國人大機關工作人員履職盡責、辛勤工作,國務院、國家監察委員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和地方各級人大及其常委會密切配合、通力協作,全國各族人民充分信任、大力支持的結果。「在此,我代表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謝!」

總結五年,我們也深深感到,人大工作還有不少問題和諸多不足。在一些方面也存在不適應、跟不上的問題,特別是立法工作的質量仍需進一步提高,監督工作的針對性和實效性仍需進一步增強,服務代表的能力仍需進一步提高。這些問題和不足,都需要在今後的工作中切實加以改進。

五年的實踐,進一步深化了我們對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科學內涵、基本特徵和本質要求的認識,這就是:必須堅持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確保中國共產黨領導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最本質的特徵這一憲法原則得到全面落實;必須堅持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堅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重要思想;必須堅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政治發展道路,保證黨領導人民依法有效治理國家;必須堅持全過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充分發揮人民代表大會制度作為實現我國全過程人民民主的重要製度載體作用;必須堅持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充分發揮人民代表大會制度作為黨領導國家政權機關的重要製度載體作用;必須堅持憲法確立的國家根本任務、發展道路、奮鬥目標,保證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的全面貫徹落實。

栗戰書最後表示,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會議原則通過了2023年度常委會工作要點和立法、監督、代表工作計劃,對今後一年的工作作出了預安排。

(一)做好憲法實施和立法工作。維護憲法和基本法確定的特別行政區憲制秩序。堅持一個中國原則和「九二共識」,堅定不移推進祖國統一大業。統籌安排未來五年立法工作。 (二)增強人大監督實效。改進監督工作方式方法,做到正確監督、有效監督、依法監督。 (三)提升代表工作水平。完善常委會組成人員聯繫代表機制。密切代表同人民群眾的聯繫。 (四)做好人大對外交往。全力配合黨和國家外交佈局,完成中央交給人大的外事工作任務。 (五)加強常委會自身建設。全面學習、全面把握、全面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