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南女Team Building遇溺亡 家屬質疑救援不及時多方推諉責任

撰文:林芷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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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月初,雲南玉溪一名女子參加公司團建(Team Building)期間意外溺水身亡。死者家屬質疑救援不及時,事後公司、遊船商家等多方推諉,要求家屬循法律途徑追責。

死者姐姐朱女士稱,5月5日,妹妹和公司同事到玉溪市撫仙湖團建,在遊船時兩艘船打水仗,其中一艘船翻側,妹妹的救生衣卡在船上導致無法脫困,被救起時已無生命體徵。

死者參加公司團建(Team Building)期間意外溺水身亡。(瀟湘晨報)

朱女士認為救援不及時,現場也沒有安全員,「我妹妹遺體現在還在殯儀館,得不到入土,各方都讓我們走法律途徑」。她表示,若循法律途徑追責,律師費要高達20多萬(人民幣,下同),且官司可能要維持2年。公安局曾組織各方協商,但均未達成一致結果。

朱女士介紹,妹妹是昆明青龍藝術陵園有限公司的員工,在雲南省宜良縣上班,入職僅1個多月,未料去團建期間發生意外,遺下一對子女。

朱女士一家認為公司對事故負有責任,但與昆明青龍藝術陵園有限公司溝通協商善後事宜後,對方告知需循法律途徑追責。

她表示,家人們實在無力承擔律師費用,如今妹妹的遺體還在殯儀館,他們只想盡快解決此事,「我們沒有辦法,也沒有那個能力,沒有經濟能力。作為普通老百姓,讓她入土為安,我們也承擔不起高額的律師費」。

對此,昆明青龍藝術陵園有限公司的經理指,事發後公司曾與家屬協商,對方堅持先協商好後才辦理安葬,但由於意外牽扯多方,責任一時無法劃分清楚,因此一直沒有談妥。

該公司律師表示,由於責任劃分不明確,公司不同意私了,但願意配合死者家屬循司法途徑解決,也可以提供相關人員名單,例如可能涉及被訴訟的當天船上人員名單,「走司法途徑,走工傷認定程序。第二,其他人有責任的,直接訴訟」

目前,死者家屬願意先辦理後事再考慮後續賠償。關於安葬費,前述律師稱會與公司領導反映,有回覆後再與死者家屬聯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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