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公民在中國販毒被執行死刑 韓媒:9年來首見

撰文:許祺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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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韓國籍男子2014年在中國境內販毒遭當局逮捕,在一、二審法庭分別被判處死刑,日前北京當局透過外交途徑向韓國通報,表示該名男子已於8月4日被處決,對此,韓國外交部表示遺憾。

《韓聯社》報道稱,這是中方自2014年以來時隔9年對韓國毒犯執行死刑。韓國外交部官員對此次A某被執行死刑表示,此事與韓中關係無關。

今年(2023年)8月4日韓國人A某由廣東省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執行死刑。(網絡圖片)

據《韓聯社》、《紐西斯通訊社》等消息,中國昨日(8月4日)處決因販毒而遭判死刑的韓籍男性公民A某,事前曾透過韓國駐中國廣州總領事館等外交途徑,向韓國通報處決決定。

韓國外交部4日也證實曾從中國接獲該項消息,「基於人道主義原則,對於我國國民被執行死刑一事感到遺憾。」韓國外交部表示,自從A某在中國獲判死刑定讞以後,便透過多種外交途徑要求中國能夠再三考慮,盼是否能延後處刑的日期。

報道指出,A某2014年在中國曾涉嫌向當地走私商購買毒品,並在中國當地販毒,被逮時持有5公斤的甲基苯丙胺(冰毒、甲基安非他命)。

中國嚴厲打擊跨國販毒活動。圖為緝毒犬在機場檢測過關貨物。(VCG)

依據中國《刑法》規定,走私、販賣、搬運或製造鴉片1公斤、冰毒或海洛因50公克以上者,可被判處15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甚至是死刑。2019年一審、2020年11月二審時A某皆被判處死刑,中國最高人民法院宣告A某死刑定讞,今年(2023年)8月4日由中國廣東省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執行死刑。

不過,A某在韓國國內並未被發現和毒品組織有關聯、也無將毒品流入至韓國境內的紀錄。

據了解,韓國自1997年12月金泳三政府時期對23名罪犯執行死刑以後,已沒有執行死刑,被納入「實際上已廢除死刑的國家」。但韓國刑法中仍保留死刑條款,當中規定行刑方式有絞刑(一般情況)及槍斃(軍法)兩種。

共有6名韓國公民在中國被執行死刑

根據韓媒整理,曾有6名韓國公民在中國被執行死刑,包括2001年涉及毒品犯罪的1人、2004年涉及殺人罪的1人,以及2014年涉及毒品犯罪的4人,至於目前還有70多名韓國公民因為涉嫌毒品犯罪而在中國被關押,其中沒有人被判處死刑。

針對有聲音質疑,最近韓中關係惡化恐怕是導致北京當局加速決定處死A某的主因。韓國交部對此回應稱,研判兩者之間並無關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