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男用辣椒油造假黃道益活絡油、雙飛人、無比滴 判監十二年

撰文:朱加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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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院18日(周一)發布一批危害藥品安全犯罪典型案例,其中一個案例為一名男子在福建使用辣椒油、熱感劑等非藥品灌裝生產假冒黃道益活絡油、雙飛人藥水、無比滴液體。該男子最終判監十二年,並處罰金1100萬元(人民幣,下同)。

據「最高人民法院」微信公眾號及央視報道,2019年12月起,被告人黃某霖通過網絡從廣東、江蘇等地購買生產設備及藥水、空瓶、瓶蓋、標籤等原材料,僱用多人在福建省莆田市使用辣椒油、熱感劑等非藥品灌裝生產假冒黃道益活絡油、雙飛人藥水、無比滴液體,後通過電商平台以明顯低於正貨的價格銷售牟利,銷售金額共計639萬餘元,獲利40餘萬元。

經莆田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認定,涉案黃道益活絡油、雙飛人藥水、無比滴(港版)、液體無比滴S2a(日版)、液體無比滴嬰兒(兒童版)5個涉案產品均為假藥。

案情又顯示,其中一名共犯與黃某霖共同灌裝、貼標、包裝黃道益活絡油,用自己的身份信息註冊網店並負責客服工作,提供自己身份信息註冊的網絡帳號用於黃某霖購買原料以及銷售假藥收款,銷售金額共計308萬餘元。

莆田市中級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黃某霖生產、銷售假藥,情節特別嚴重,其行為已構成生產、銷售假藥罪。黃某霖認罪認罰。據此,以生產、銷售假藥罪判處被告人黃某霖有期徒刑12年,並處罰金110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