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國周任廣東省副省長 曾任深圳副市長、廣東省公安廳廳長

撰文:孫聖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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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四(12月28日),廣東省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七次會議經表決,決定任命劉國周為廣東省人民政府副省長。此前,劉國周為廣東省公安廳廳長、黨委書記、督察長。

此前,劉國周為廣東省公安廳廳長、黨委書記、督察長。(網上圖片)

公開資料顯示,劉國周出生於1971年12月,河北任縣人,早年在北京市工作,曾任北京市公安局政治部副主任、黨委副書記,北京西城區副區長、區公安分局局長、黨委書記,北京市公安局副局長、黨委委員等職。

2020年7月,劉國周任深圳市政府黨組成員,市公安局黨委書記、督察長,市委政法委第一副書記。同年8月,他獲任深圳市副市長、市公安局局長。

2023年7月,廣東省政府任命劉國周為省公安廳督察長。7月27日,廣東省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四次會議經表決,決定任命劉國周為省公安廳廳長。9月1日,深圳市七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次會議表決通過:免去劉國周的深圳市政府副市長、市公安局局長職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