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初中生墮樓亡引民眾示威 官方通報:未發現其生前校內受欺淩

撰文:陳進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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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河南省寧陵縣一名14歲男初中生在校內墮樓死亡,當局及學校指死者自殺,但家屬聲稱死者遭到校園暴力,不滿當局說法,開展維權。事件引發當地大批民眾上街遊行抗議,部分憤怒的民眾更與警方爆發衝突,學校領導更遭民眾毆打,並被要求跪下。就事件,寧陵縣立即成立由教育、公安、衛生健康等部門組成的聯合調查組展開事件調查處理工作。周二(2日),寧陵縣聯合調查組通報稱,未發現事主生前在學校受到欺淩情況。

通報指出,12月24日6時04分,寧陵縣育華園學校值班副校長在例行巡查時,發現學生公寓1號樓前有人上穿草綠色絨衣、下穿深藍色運動褲側臥在地上,經反覆呼喚並輕拍肩膀無反應後,會同該校宿舍管理員於6時05分報案。寧陵縣中醫院醫務人員和公安出警人員先後到達現場。經檢查和診斷,發現該人呼之不應,無呼吸,雙側瞳孔散大,頸動脈搏動消失,心音消失,電子血壓計顯示無血壓、無脈率,心電圖檢查顯示呈直線,患者已無生命體征,當場確認死亡並告知校方。6時39分,醫務人員離開學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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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現場辨認,死者為七年級三班學生楊某某。公安機關現場勘查後,遺體被送往寧陵縣人民醫院太平間。6時45分,班主任打電話告知楊某某爺爺楊某善。

就現場監控情況,通報指,經調取該校教室內外、公寓區域、宿舍走廊等監控片段,顯示死者楊某某於12月23日20時58分放學後返回宿舍,24日1時41分走出501宿舍去五樓公共廁所。1時43分返回501宿舍,其後未發現楊某某出入501宿舍,直至6時05分校方報警。當局指,死者楊某某墜亡區域雖有監控可以覆蓋,但夜間光線黑暗,加之鏡頭距離約87米,較為遠,故無法看到墜落情況。

大批民眾上街示威聲援死者家屬(點圖放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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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後,經勘查,當局發現501宿舍5號床鋪,即楊某某床位上,有疊好的被子,在枕頭下發現用訂書針封著的紙張,上面寫著「遺書」二字。宿舍東側玻璃窗可打開24.5cm。在窗戶東側的內側墻面瓷磚上發現一殘缺左手掌印,經比對與死者楊某某左手食指指紋一致;在窗戶內側窗台上發現一枚殘缺鞋印,鞋尖朝外;在窗戶外下方的四樓空調外機上發現有鞋印,鞋尖朝外,經比對兩處鞋印與死者所穿拖鞋花紋相同。通過對同宿舍其他所有學生鞋印比對,均與窗台、空調外機上鞋印不同。

經調查,當局在學校和楊某某家中各發現一份遺書,遺書內容均顯示楊生前有厭世輕生的傾向。12月27日,公安機關委托河南公專司法鑒定中心對兩份遺書筆跡進行鑒定,確認均是楊的筆跡。遺書內容與其他證據相互印證。尊重親屬意見,為保護楊的私隱,遺書具體內容不再對外公布。

學校領導遭民眾毆打,並被要求跪下(點圖放大):

而為查明死亡原因,12月24日上午,寧陵縣公安局法醫在寧陵縣人民醫院法醫室對楊某某屍表進行檢驗。12時13分,屍檢結束。當日上午,死者親屬一直在學校同校方交涉,情緒較為激動。14時50分,待親屬情緒穩定後,民警陪同親屬前往寧陵縣人民醫院查看楊某某屍體。12月25日,寧陵縣公安局請求市公安局法醫對屍體進行了覆檢確認。網傳照片中的幾處身體損傷,在屍檢中均全部發現,同時發現身體其他部位也有損傷。經省、市、縣三級公安機關法醫共同確認,未發現工具及徒手所致損傷,雙手及前臂不存在貫通傷,屍表損傷表現為表皮剝脫及皮下出血,符合高墜摔跌所致。結合CT掃描檢查,死者楊某某顱內出血、左側氣胸、雙側胸腔積液、右下肢及骶尾骨骨折,符合高墜致顱腦損傷死亡。法醫鑒定的結果已告知死者親屬。

對於外界關注的楊某某是否受到校園欺淩情況,通報指,通過走訪調查楊某某親屬和寧陵縣育華園學校管理人員、班主任、任課教師、生活老師、同班同學、同宿舍同學、要好同學等47人次,未發現楊某某生前在學校受到欺淩情況。通報最後稱:「在事件調查中,我們深刻認識到對青少年的心理健康教育重視不夠,對此深表歉意!我們將深刻汲取這次事件的沈痛教訓,舉一反三,全面加強和改進教育工作。也請廣大網民尊重法律及事實,尊重逝者及親屬,文明上網,依法上網,不造謠、不信謠、不傳謠,共同維護風清氣正、清朗健康的網絡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