捕殺國家一級保護動物雪豹 殘忍剝皮肢解食肉 新疆男子被刑拘

撰文:孫聖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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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有「雪山之王」之稱的雪豹,是國家一級重點保護動物。惟近日,新疆一名男子捕殺、食用雪豹,被當地警方拘捕,案件正在進一步調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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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內媒報道,新疆克孜勒蘇柯爾克孜自治州發生一宗捕殺並食用雪豹的案件。當地警方查明,疑犯阿某在烏恰縣一處山上安放獵捕夾,為獵捕國家二級保護野生動物北山羊,不料,一隻雪豹因被夾死亡。

阿某發現後,將雪豹剝皮肢解,不僅食用了雪豹肉體,更用雪豹尾巴製成腰帶。目前,阿某已被警方刑拘,案件還在進一步調查中。

公開資料顯示,雪豹是一種大型貓科動物,常在雪線附近和雪地間活動,故名「雪豹」。其主要分布於青藏高原、帕米爾高原、天山山脈、阿爾泰山脈及中國西部和中亞東部的其它高山地區。

雪豹皮毛為灰白色,有黑色點斑和黑環,尾巴長而粗大,在岩石堆中是極好的保護色,還有「雪山之王」之稱。瀕危物種公約(CITES)將雪豹列為附錄I物種,禁止其進入國際貿易。1988年,雪豹被中國列為國家一級重點保護動物。

此外,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相關規定,對於非法獵捕、殺害或者非法收購、運輸、出售國家重點保護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及其製品的行為,法律將處以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併處罰金。若情節嚴重,將處以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併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將處以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併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