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法犯法,靠案吃案」 最高法民事審判第一庭原庭長被開除黨籍

撰文:朱加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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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原委員、民事審判第一庭原庭長鄭學林去年在退休後落馬受查,央視26日(周二)報道指,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對鄭學林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並決定給予鄭學林開除黨籍處分。

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原委員、民事審判第一庭原庭長鄭學林。(資料圖片)

官方通報指,經查,鄭學林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對黨不忠誠不老實,對抗組織審查,搞迷信活動;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品禮金,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不如實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利用職權或職務影響為他人謀取利益且親屬收受財物,違規擁有非上市公司股份,安排他人支付應由本人支付的費用;干預、插手司法活動;私德不修;喪失紀法底線,執法犯法,靠案吃案,大搞權錢交易,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案件代理、訴訟等方面謀利,並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通報指,鄭學林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工作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利用影響力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決定給予鄭學林開除黨籍處分;按規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今年62歲的鄭學林2019年6月任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一庭庭長,2022年底退休。鄭學林去年落馬受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