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晚舟引渡案聆訊或拖至2021年初

撰文:孫素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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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法院5月27日裁定華為副董事長孟晚舟符合「雙重犯罪」的標準,其引渡聆訊會繼續進行。當地傳媒報道,有關聆訊可能會拖至2021年初結束。

加拿大檢控官弗雷特(Robert Frater)6月3日在表示,控辯雙方律師會在6月較後時間提出新的時間表,意味聆訊可能拖至延續至2021年初,比原定今年秋天結束遲數個月。

卑詩省最高法院副首席大法官霍姆斯(Heather Holmes)同意考慮任命一個仲裁員,加快審理可以披露的文件,辯方律師認為,仲裁員應該由前法官擔任。

孟晚舟被指就華為與星通科技(Skycom Tech Co.)之間的關係作出虛假陳述,令滙豐銀行(HSBC)面臨違反美國對伊朗制裁令的風險,華府一直要求把孟晚舟由加拿大引渡到當地受審,而孟晚舟和華為都否認有關指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