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朗普關稅面臨訴訟 納瓦羅: 倘敗訴將尋求以其他方式實施

撰文:劉耀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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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國際貿易法院(Court of International Trade)禁止總統特朗普(Donald Trump,又譯川普)於「解放日」公布的關稅措施生效後,再有法院頒令禁止「對等關稅」生效。對此,政府已就前一宗裁決提出上訴並獲法院批准暫時恢復相關措施。白宮貿易顧問納瓦羅(Peter Navarro)5月29日強調,美國的關稅措施目前仍然有效,即使最終敗訴,政府也會尋求通過其他方式實施關稅。

路透社報道,法院裁定,特朗普針對存在貿易逆差的國家,引用《國際緊急經濟權力法》(International Emergency Economic Powers Act,簡稱IEEPA)全面實施關稅,是超越總統權限。

2025年5月28日,美國總統特朗普(Donald Trump)在白宮,為哥倫比亞特區臨時美國檢察官皮羅(Jeanine Pirro)舉行宣誓就職儀式時發表講話。(Reuters)

納瓦羅周四對記者表示,如果政府敗訴,無法再透過IEEPA實施關稅,他們或會引用232條款或301條款徵收關稅。

他也提到,政府或會以另外兩項從未使用過的貿易條款對外加徵關稅,包括1930年《關稅法》(又稱《斯姆特-霍利關稅法》)第338條款及1974年《貿易法》第122條款。

英國廣播公司(BBC)報道,特朗普以國家安全為由對汽車、鋼鐵和鋁徵收的關稅,便是以232條款為基礎,且尚未有任何法院推翻這項措施。根據該法律,他可以將關稅擴大到半導體和木材等其他行業。

2025年4月30日,美國白宮貿易顧問納瓦羅(Peter Navarro)在白宮外向記者發接講話。(Reuters)

第301條款下的關稅也未受法院裁決影響,特朗普在其第一任期內,便是引用該條款對中國徵收關稅。

而納瓦羅提到的第338條款,過去數十年都未被引用,該條款允許總統對在貿易上「歧視」(discriminate)美國的國家徵收高達50%的關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