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人斯帕弗遭判監11年 加國外長:未知他會否提早被遞解出境

撰文:胡龍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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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公民斯帕弗(Michael Spavor)8月11日被中國法院判處入獄11年,加國外長加爾諾(Marc Garneau)認為,斯帕弗和康明凱(Michael Kovrig)案件已經拖得太長,因此要求北京方面即時放人。

加爾諾向傳媒表示,現時未知中國會否在斯帕弗完成整個刑期前將他遞解出境,他會向北京方面尋求更多資料。

他亦指出,渥太華政府仍與華府及北京密切對話,爭取斯帕弗及康明凱獲釋。總理杜魯多(Justin Trudeau)同日較早時表示,中國對斯帕弗的定罪和判刑是完全不能接受和不公正的,批評中國的審判程序不透明。

美國國務卿布林肯(Antony Blinken)亦發表聲明,指美國與國際社會一同呼籲中國立即無條件釋放斯帕弗和康明凱,並譴責中國的任意拘留,以及對斯帕弗的判決。

他強調,斯帕弗和康明凱在兩年半多的任意拘留期間,沒有得到最低限度的法律程序保護,重申任意拘留個人以施壓外國政府的做法是完全不可接受,認為民眾永遠不應該被用作談判的籌碼。

布林肯指出,美國對這些法律程序缺乏透明度深感不安,並聯同加拿大呼籲,根據《維也納領事關係公約》和《中加領事協定》,為斯帕弗和康明凱提供全面領事探訪。另外他亦呼籲北京當局容許加拿大和其他外國外交官出席斯帕弗和康明凱的審訊過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