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遊泰國因抽水煙險遭「綁架」?報案後發現「歹徒」其實是警察

撰文:許懿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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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國宋卡府(Songkhla)沙刀縣19日發生一件涉及遊客的怪事,來自馬來西亞的一名商人在不明所以的情況下被2名壯漢迫逼上車離開,所幸他跳車脫逃。整個過程都被他們所在的房屋的閉路攝錄鏡頭拍下。

事件最新發展時,商人與妻子以及朋友前往警局報案,錄完口供後才知道「綁匪」的真實身份,原來他們是警察,是隸屬於沙刀縣的旅遊警察。

泰國《世界日報》10月27日稱,商人、其妻以及他的朋友在警局錄了3小時口供。他對調查人員交代清楚後,接受媒體訪問。

「涉案」兩名警察已被安排與調查人員會面。

圖為2017年5月27日,身在澳洲悉尼郊區的一名男子,在一個街頭節慶活動中抽水煙。但在泰國,水煙是違禁品,公然抽水煙是違法行為。(Getty)

「被捕後」伺機跳車

商人憶述案發經過時稱,當時他坐在一間屋門前與朋友一同抽水煙,兩男突然出現,在沒進行任何自我介紹以及出示證件的情況下,就在他妻兒面前將他強行帶走。

他擔心被帶走後會發生什麼事,上車後便決定伺機跳車。

他被推上車時跟兩男說,想要等妻子一同前來登車,但他們不想等,然後汽車便開走。他後來趁車速剛好放慢時跳出車。他離開汽車後就沿着公路逃跑。

馬來西亞《光明日報》28日引述商人稱,他當時擔心那些人利用其個人資料做不好的事情,畢竟他是外籍人士(妻子是泰國人),也需經常出入境泰國。

因抽水煙遭警截查

他成功逃脫後便立即聯絡律師。律師稱這件案有許多可疑之處。

曼谷廣播電視台第七台10月27日稱,當警方發現有人從事不法行為時可予截查及逮捕,但要根據證據確認對錯——縱使抽水煙確是違法行為。

泰國警察總局警總長助理就案件指出,已讓相關部門徹查,倘發現兩名警察犯錯,絕不姑息,並且會還商人一個公道。

圖為2009年9月9日阿聯酋舉行第六屆杜拜國際電影節時,主辦單位在會場準備好的一批水煙壺。(Getty)

警指商人拒絕受查

馬來西亞《東方日報》28日引述泰國旅遊警察發言人阿比查說,案發時這名商人違法抽水煙,旅遊警察準備對他採取行動,但他逃走。後來警方反遭指控綁架。

阿比查稱,這名46歲的商人19日公然在街上抽水煙——水煙在泰國的違禁品,所以警方才會採取行動。

他稱商人面對旅遊警察時拒絕合作,也不願出示旅遊證件,於是旅遊警察安排警車送他到旅遊服務中心,以作進一步調查,沒想到他半路中途竟然跳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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