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泰互免簽證協定3月1日生效 可單次停留不超過30日

撰文:張顥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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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及泰國代表1月28日在曼谷簽署互免簽證協定,2024年3月1日正式生效。中國駐泰國大使館29日發表詳情,兩國持普通護照人士可免簽入境對方國家,單次停留不超過30日。

中國駐泰使館29日稱,《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與泰王國政府關於互免持普通護照人員簽證協定》生效後,中方持公務普通護照、普通護照人員和泰方持普通護照人士,可免簽入境對方國家單次停留不超過30日,每180日可累計停留不超過90日。

入境對方國家從事工作、學習、新聞報道、定居等須事先批准活動者,以及擬在對方國家停留超過30日者,須在入境對方國家前辦妥相應簽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