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女舔耳、秒解Bra揉胸自毀星途 宥勝認強制猥褻罪一審判刑8個月

撰文:許祺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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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藝人宥勝(本名王宥勝)被控2016年對一名熟識女員工舔耳、解開內衣、揉胸,台北地方法院審理終結,24日依《強制猥褻罪》對宥勝判刑8月,全案仍可上訴。

綜合《自由時報》、《ETtoday》等台媒報道,根據台北地方法院宣判後提供簡易判決理由,指宥勝雖坦承犯行,然審酌宥勝在案發時為具有名氣的演藝人員,有一定媒體關注度,與女員工間有上下從屬關係,卻利用女員工的信任對其強制猥褻,且因宥勝的身分具特殊性,導致女員工須承受更高的社會關注度,代表其心裡傷害、心理壓力並非常人所能想像。

法院進一步指出,宥勝至今未與女員工達成和解,且原本否認犯罪的宥勝竟在台北地方法院進行交互詰問前,不當接觸女員工與一名證人,足認宥勝試圖串證以求脫身,故難認宥勝有悔意,同時對女員工再度造成心理壓力與傷害,決定依《強制猥褻罪》對宥勝判不得易科罰金之刑8月。

宥勝遭曾和他共事過的女同事指控性騷。(點擊放大瀏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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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台北地方檢察署調查,還原事發經過,該女員工於2016年案發時,任職宥勝的公司,某天宥勝載女員工返家,假藉借廁所進入她家,隨後強行跨坐大腿上並強押她的雙手,再秒解內衣並強行撫摸胸部、強吻、舔耳,女方奮力反抗,才讓宥勝知難而退。

時至去年6月間,台灣社會掀起#Metoo清算風潮,這段案情於期間被人上網揭露,才為外界所知。當時有位暱稱「丁丁」的女網民爆料1名「好爸爸」形象的男藝人,2016年間酒後請她代駕沿路送一同聚餐的朋友回家,最後前往男藝人住處途中,她被對方2度抓胸。

「丁丁」表示,她當下朝男藝人大吼「你到底在幹嘛?!」男藝人才罷手,隔天男藝人傳訊息道歉,她以為對方單純喝醉誤事,過幾年卻收到1封message訊息,驚爆這名男藝人曾對其他女性做過一樣的舉動、是性騷慣犯。

接著另1位女網民發文呼應,指這名男藝人以借廁所為由,進入代號H的女子家中,跨坐H身上強吻、舔耳並解開她的內衣揉胸,幸好H拚命掙扎,沒讓對方進一步侵犯,H女並提醒她要小心這名男藝人。

由於這兩篇爆料文章皆提到涉案男藝人「舉家遷移至台中讓小孩讀書」,宥勝立即對號入座,公開道歉,並稱「我為我曾經的行為所造成的傷害及陰影感到抱歉,非常,非常的對不起。面對曾經犯過的錯,我不會逃避。真的真的,很對不起!」

台北檢方調查後認為,即便女員工事後表明不願提告,然《強制猥褻罪》屬非告訴乃論罪,終於去年11月依法起訴宥勝。

台媒報道指出,台北地方法院審理時雖未公開旁聽,但據悉宥勝從否認犯罪的態度改口認罪;合議庭另審酌宥勝與律師有不當接觸騷被害人、證人的情形,且有勾串之虞,今年3月底開庭時命宥勝新台幣8萬元交保,且不得接觸被害人、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