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麟凱遭槍決 台灣時隔近5年首度執行死刑

撰文:蕭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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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時隔近5年再執行死刑,法務部長鄭銘謙上任後,周四(1月16日)首度簽准死刑執行命令。勒殺王姓女友及對方母親的死囚黃麟凱,當晚確認獲槍決。這是賴清德就任總統以來,其政府首度執行死刑,民進黨執政以來則為第3人。王女父親稱:「明天是女兒生日,感謝司法還公道。」

圖為死囚黃麟凱。(聯合報系資料照)

全台餘36死囚 最長等近25年

在今次執行槍決前,台灣死囚共37人,32歲的黃麟凱最年輕。法務部上次執行死刑為2020年4月1日,對象為縱火燒死6名親友的死囚翁仁賢。在餘下的36人中,判刑定讞近25年的黃春棋、陳憶隆,是等待槍決最久的死囚;殺害母親、婆婆及丈夫的林于如,則是唯一女死囚。

黃麟凱原定於周四晚9時許執行死刑,但拖延一小時,至晚間10時02分才伏法。黃麟凱獲注射兩瓶麻藥後被槍決,法警事後按照慣例,在刑場外焚香祭拜。台衛生福利部表示,根據現行《人體器官移植條例》的明文規定,不會利用死囚的器官捐贈,否則將會違反世界人權。

法務部常務次長黃謀信晚上稱,死刑執行案由高等檢察署檢察官,率同法警及法醫師在台北監獄刑場執行,死囚在10時23分由法醫覆驗確認死亡,過程中對死囚人權保障極盡審慎。

不滿被追債 勒殺女友及對方母親

2013年10月1日,黃麟凱潛入當時19歲的王姓女友家中,以童軍繩勒斃對方母親後,待王女返家強暴再將其勒斃。黃麟凱依性侵殺人、殺人罪判處死刑,並褫奪公權終身。最高法院2017年駁回上訴,判黃麟凱死刑定讞。據指出,黃與女友交往期間,曾盜領對方20多萬元新台幣,因遭討債而決定殺人。

圖為2025年1月16日,死囚黃麟凱遭槍決,司改會在北監外抗議。(聯合報圖片)

行刑手槍配滅音器 免半夜驚擾居民

據指出,執行死刑的T75K3手槍配備滅音器,因台北看守所刑場位於新北市土城區,附近住家、大樓多,且執行槍決時間多數選在晚間,為避免槍聲引發居民恐慌,法警的手槍多數裝有滅音器,避免槍聲嚇到民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