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聽障男義工兩年性侵11學生 辯稱幼年曾遭老師侵犯致性觀念錯誤

撰文:聯合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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綽號「阿雨」(化名)的台灣聽障男子,學校畢業後,至某中心擔任義工,連續性侵猥褻學生、或參加夏令營冬令營的學員,被害人數達11人,一審依強制性交等罪將他判刑9年6月,他不服上訴,二審查出他已與部分被害人達成和解,遂撤銷一審判決,改判8年2月。

「阿雨」上訴稱,他自幼聽障而所受教育等受限,犯後積極面對司法調查,甚至將原先警方未發現之部分主動自首,且他自幼在聽障中心成長,曾遭他人性侵而接收錯誤性觀念,甚至聽障中心老師亦為性侵之加害者,導致被告性觀念偏差,進而有本案犯罪行為之動機,他在封閉偏差環境成長,從被害人轉成加害人,請法官減輕其刑。

法官審酌,「阿雨」無前科,犯罪動機係為滿足一己之私慾、其為聽障人,自幼在聽障中心成長,自述曾遭他人性侵之生活狀況,犯後坦承,已與3名被害人調解成立,予以判刑。

判決書指出,「阿雨」在高職畢業後,利用不定期的時間(含每年寒、暑假及平日、假日等)至某中心擔任義工,負責約束、照顧中心內其他學員及協助管理秩序,趁機性侵猥褻他曾就讀學校之學生或參與中心課程之學員。

他從2016年1月至2017年9月間,在該中心寢室、廁所,或在校外,或學生參加夏令營、冬令營期間,先後猥褻、性侵11名學生,經被害人告訴父母報警查獲。 

台灣聽障男義工連續性侵猥褻學生,一審依強制性交等罪將他判刑9年6月,他不服上訴。(聯合新聞網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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