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大教授疑兼任大陸企業獨立董事 台教育部初認違法

撰文:王兆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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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前有台灣立法委員質疑台大教授李存修疑似在大陸企業兼任獨董。台灣教育部今天(25日)表示,初步查證有兼職事實,經徵詢陸委會確有違法之嫌,會要求台大處理。

時代力量立法委員黃國昌日前在台灣立法院質詢教育部時,質疑台大財金系教授李存修疑似在中國大陸官方控股的企業兼任獨立董事。黃國昌說,李存修從2011年起擔任大陸「上投摩根基金管理」獨立董事至今。

台灣教育部次長劉孟奇指出,經徵詢陸委會意見,李存修的案例在法規面上的確有違法嫌疑,而台灣教育部初步查證李存修確有兼職事實,根據該企業今年3月的資金公開說明書,上面的確名列李存修擔任獨立董事,等陸委會正式來函後,教育部將轉請台大處理。

台灣教育部人事處長陳焜元此前說明,台灣「兩岸人民關係條例」規範兩岸之間學校交流,但未准許國立大學教授可去兼職大陸企業董事,且「公立各級學校專任教師兼職處理原則」,國立大學教授可兼職的企業都是指台灣企業,明確排除大陸企業。

(中央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