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人涉違反《國安法》被捕 台陸委會:勿藉惡法箝制港人自由

撰文:楊家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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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前陸委會主委賴幸媛日前接受媒體專訪時透露,10年前兩岸協商ECFA時,她曾與時任國台辦主任王毅建立「秘密管道」。對此,台陸委會發言人邱垂正30日表示,對現在的陸委會而言,兩岸協商過程不應有神秘溝通管道與黑箱作業。邱垂正還稱,即使退職後,公務員若違反保密相關義務,可能涉及國家機密保護法及刑法等相關規定。
香港警方國家安全處早前拘捕3男1女,指其涉嫌違反《港區國安法》。對此,邱垂正表示,言論自由是香港基本法27條明文規定賦予港人的權利,相關方面應予以尊重,勿藉惡法箝制港人自由。

7月30日,台陸委會舉辦例行記者會。針對近日賴幸媛接受媒體訪問時透露10年前曾與時任國台辦主任王毅建立「秘密管道」,陸委會發言人邱垂正表示,對於相關當事人的說法,目前的陸委會無從說明,但要提醒,依照《公務人員服務法》規定,公務員有絕對保守政府機關機密的義務,無論是否主管業務均不得泄漏,退職後亦同。若違反保密相關義務,依情節輕重,可能涉及國家機密保護法及刑法等相關規定。

邱垂正強調,兩岸洽籤協議過程應該受國會監督,不應有秘密管道與黑箱作業。(楊家鑫/多維新聞)

邱垂正強調,對於現在的陸委會而言,行政部門洽籤兩岸協議的過程都應該依法處理,並接受國會監督,不應有所謂的神秘溝通管道與黑箱作業。

香港警方早前以涉嫌違反「港版國安法」拘捕4名人士。對此,邱垂正說,言論自由不但是普世價值,也是香港基本法27條明文規定賦予港人的權利,相關方面應予以尊重,勿藉惡法箝制港人自由。

在台港青團體「邊城青年」呼籲台政府,豁免港人申請入台證時須提供港警核發「良民證」的規定。對此,邱垂正表示,《港澳條例》及相關許可辦法,對於處理港人來台事務都有規範,台政府會依據人道原則與相關法規,妥適處理相關個案,包括涉及相關證件等問題。

有關香港立法會選舉將延期,邱垂正回應稱,一個公平、公正、自由的定期選舉是民主制度的重要基礎,相關方面應避免侵害港人的政治參與以及公民權利。

對於戴耀廷被解除教職,邱垂正說,戴教授秉持知識分子的良知與責任,長期關注並參與香港民主運動,受到香港跟國際社會的尊崇,陸委會對此感到遺憾,希望香港能繼續保有學術自由、不受政治力量干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