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被捕】台民權團體力促蔡政府法制化援助港人措施

撰文:譚英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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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警方10日以涉嫌違反《港區國安法》,拘捕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其兩名兒子及4名壹傳媒高層,並於壹傳媒大樓調查,是當局首次動用國安法,搜查傳媒機構。

對此台灣人權促進會、華人民主書院、台灣公民陣線、香港邊城青年、台灣民間支援香港協會等團體今天(11日)在台灣立法院召開記者會,強調台灣從不缺席對於香港的國際聲援行動之外,也呼籲台灣政府儘速訂定「港澳關係條例第18條施行細則」,確保台灣對港人的協助,是建立在完備的法治基礎之上,且應儘快檢討港資入台規範,防範「紅色資本」滲透台灣社會。

針對港府大動作搜捕香港運動者,台灣公民團體則於11日重申法制化援港措施的必要性。(台灣人權促進會)

針對香港政府大動作搜捕香港運動人士與搜查壹傳媒辦公大樓,台灣人權促進會秘書長施逸翔表示,近年來香港媒體環境逐漸惡化,不論是2012年攝影記者被香港激進建制派支持者攻擊、獨立媒體辦公室遭人入侵且破壞電腦,如今港警以「港版國安法」為由逮補香港壹傳媒多位媒體人,此舉形同是為香港媒體與新聞自由敲下喪鐘。

華人民主書院董事主席曾建元則說,黎智英遭港府指控違反港版國安法的「勾結境外勢力」,所謂境外勢力,在中共與港府眼中就是指「美國」,然而美國國家民主基金會以及中國大陸於8月10日宣布制裁的數個NGO組織,他們過往對於香港的支持均為合法行為,如今「港版國安法」怎能「溯及既往」,制裁過往合法的行為,這明確違反罪刑法定主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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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進黨立委、台灣國會香港友好連線副會長洪申翰指出,今日港府以逮捕媒體負責人與搜索媒體機構來破壞新聞自由,這絕對不是不小心對於新聞自由的破壞,而是根本就是將破壞新聞自由作為「目標」,就是直接挑「自由世界」所重視的價值「新聞自由」,當成攻擊的標的。

本次記者會除了譴責港府搜捕之外,台灣人權促進會等團體也發起了一份連署,要求中國大陸政府應立刻釋放所有遭捕的抗爭者,以及停止以「港版國安法」施行恐怖逮補,另外,該會也要求台政府應儘速訂定「港澳關係條例第18條施行細則」,並立即拒絕香港警察、政務官入境,同時台灣政府應協同國際社會對中國大陸的制裁行動採取相應措施。

另外,台灣新聞記者協會與台北市新聞從業人員職業工會也於8月10日發布聯合聲明,內容強調「言論、新聞、出版自由」、「人身自由」和「通訊自由及秘密」三項權利,不僅是普世價值,更是明確記載於《香港基本法》的個人權利,但香港警察8月10日先是強行搜查記者座位,肆意翻看記者的採訪與通訊資料,香港警隊在沒有明確法律授權的情況下,將自身權力無限上綱;假使港府如此放任警隊暴行,那今日港警能衝入《蘋果日報》編輯部,明日就可能衝進其他媒體的編輯部。

台灣新聞記者協會與台北市新聞從業人員職業工會也期盼,除了口頭譴責之外,台總統蔡英文與其政府應訂定更多具體政策,以反制港府暴行與援助港人抗爭,並積極面對這數十年來罕見的國際人權危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