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23歲女被軟禁12年僅重74磅 涉案離異母稱自己遭繼父性侵留陰影

撰文:林芷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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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彰化一名謝姓女子12年前離奇失蹤,直至近日才被揭發被46歲的林姓母親帶走軟禁,一直沒有上學及到醫院看病,連小學亦沒有畢業取文憑。她目前已經23歲,體重僅34公斤(約74磅)且有行為障礙。
警方表示,林婦因通緝案先到派出所錄口供,母女交由田中分局帶回後續偵辦。有律師指出,林婦已觸犯「準略誘罪」,最高面臨7年有期徒刑。

謝女父母於2008年離婚,她和兄長的撫養權歸父親,但母親竟趁探視時,將當年僅11歲的謝女帶走後失聯。謝父其後報警並控告林婦妨害家庭,但多年來音訊全無。

林婦將女兒帶走軟禁多年。(聯合報)

警方本月5日追查協尋失蹤謝女時,發現她曾在苓雅區高雄大順店購物消費,於是立即派員調查,翻查閉路電視後發現她購物後被母親開車接走,並循線確認林婦住在鹽埕區某大樓內。警方周一(7日)前往大樓帶走兩人。

林婦供稱,童年父母離異,自己跟隨母親改嫁結果被繼父性侵,因此擔心離婚後女兒跟隨前夫生活恐發生當年的悲劇,才帶走女兒要過新生活。

謝父表示,相隔12年再次相逢,女兒已不認得自己和兒子,兒子回家後更難過痛哭。

謝父表示,女兒已不認得自己和兒子。(中央社)

台灣《聯合報》引述政勤法律事務所律師黃瑋如指出,林婦將年僅11歲的女兒帶走,已經屬於準略誘行為,可能構成刑法中「準略誘罪」,或面臨7年以下有期徒刑,目前尚未逾20年的刑事追訴期,林婦未來需面臨檢警偵辦,負起相關的刑事責任。至於林婦帶走女兒及不讓她上學,則侵害前夫對於女兒的監護權,以及可能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

高雄市社會局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中心表示,謝女的戶籍在彰化,目前高雄市方面她的就學、社福等紀錄,目前正與彰化縣政府社會處保持聯繫,一獲知謝女的資料後會立刻從鄰居、大樓管理委員會等了解兩母女在高雄的生活狀況。

彰化縣府教育處指出,當初謝女未到校上學曾通報中輟,之後被列為失蹤人口,直到國民義務教育階段前,即滿15歲該學年度結束為止都未尋獲。若謝女有學習意願,後續可提供就學的相關諮詢與協助,如學力鑑定考試、補校入學等,助她獲取學歷認證,繼續升學。

(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