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女台中誕死胎後失聯 遺體冰存886日未處理 被控棄屍罪恐囚5年

撰文:許祺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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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媒報道,一名26歲黃姓香港女子,2022年11月在台中一間醫院產出死胎,事後與禮儀公司失聯,胎兒遺體之後一直被冰存,至今近兩年半。遺體存放費用至昨日(9 日)已經886天,以遺體儲存費每 500元新台幣計算,女子累計欠款逾44萬元新台幣(約合10萬3,830元港幣)。

女子被台灣檢方控以「遺棄屍體罪」,案件昨日(9 日)在台中地方法院開審,被告否認控罪稱不知道自己當時懷孕,到醫院才產出死胎。她又指自己當時經濟狀況拮据,連吃飯的錢都沒有,並非不要小孩只是不知道該如何處理。

該案件在台中地方法院開庭。(網絡圖片)

《中央社》報道,黃姓女子在2022年11月6日,於台中中國醫藥大學附設醫院產出該具死胎,當時胎兒已屆21週,重345克,具備人類身體型態。

起訴書指,被告原本與禮儀公司約定,先將胎兒遺體寄放往生室冰櫃,並在該年12月10 日繳清費用並領回遺體辦理後事,但被告事後失聯,且未辦理出院,警方並其後將她通緝,她隨後被捕。

依據《中華民國刑法》,任何人如犯「遺棄屍體罪」,可處6個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

被告辯稱:不知當時懷孕,經濟拮据「連吃飯的錢都沒有」

辯方律師指,死胎未滿24週,應視為「醫療廢棄物」;不過控方則認為,依據規定未滿 20週才能被視為「醫療廢棄物」,但被告產出的死胎已達21週,因此她涉嫌犯下遺棄屍體罪。

被告黃女在審訊中時稱,不知道自己當時懷孕,到醫院才產出死胎。她也提到,自己當時經濟狀況拮据,連吃飯的錢都沒有,她並非不要小孩,但不知道後續該如何處理。

合議庭認為,被告當時未簽署死亡證明文件,禮儀公司無法處理遺體,又指如果有經濟問題,可尋求部門或社福機構等方式求助。案件今日(10 日)續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