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1歲童遭保母虐死引民憤 台灣修法虐殺7歲以下幼童者最重處死刑

撰文:許祺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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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劉姓保母姊妹虐死1歲男童「剴剴」案震驚社會,台灣立法院18日三讀通過刑法部分條文,其中增訂272之一條「虐殺嬰幼兒罪」,「凌虐未滿7歲孩童致死,處死刑或無期徒刑;此外也修正通過刑法286條,「若凌虐7歲以下幼童,因而致人於死者,處死刑、無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

剴剴案︱台1歲童遭虐死引公憤 保母遭判無期徒刑、保母妹判18年

台灣劉姓保母姊妹虐死1歲男童「剴剴」案震驚社會,台灣立法院18日三讀通過刑法部分條文。(影片截圖)

台1歲童剴剴遭保母虐死 菲籍看護作證 「9大酷刑」曝光網民憤怒

據此前報道,1歲10個月大男童「剴剴」遭遭保母姊妹劉彩萱、劉若琳聯手虐死,檢方解剖剴剴遺體發現身上有多處瘀傷與骨折、牙齒斷裂等,事件引發台灣社會憤怒,台灣家長團體萬人上街遊行呼籲修法。

今年五月,台北地方法院一審依凌虐兒童妨害身心發展致死罪,判她無期徒刑、褫奪公權。保母妹妹劉若琳僅認過失傷害罪,仍被判處18年徒刑,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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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去曾上凱道聲援剴剴的剴剴媽媽群發聲明指出,三讀通過落槌的那一刻,「激動的心情,久久無法言語」,這是一場遲到太久,終於抵達的正義,「謝謝愛剴剴的每一位」,也希望賴清德能看見並傾聽人民的訴求與聲音。

值得關注的是,7月26日台灣將舉行大罷免投票,該選舉將決定24名在野黨國民黨立委和新竹市長高虹安的去留,此次修法也成為民進黨和國民黨、民眾黨大罷免前的攻防戰。

國民黨主席朱立倫則表示,令人震驚的是,立法院表決時刑法286條修正案「若凌虐7歲以下幼童,因而致人於死者,處死刑、無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時,民進黨竟然全體反對,他強力譴責民進黨不願提高刑責,「相信民眾看在眼裡也絕不會原諒民進黨的冷血,並呼籲民眾投下不同意罷免票,守護為孩子挺身而出的立委。」

保母55歲劉彩萱及其妹妹53歲劉若琳涉有重嫌。

民進黨立委林俊憲則說明,民進黨團支持虐殺兒童罪可處死刑,但民進黨團反對刑法286條修法,原因在於「虐殺兒童」與「凌虐致死」,是兩個不同法律概念,一個是故意虐待、故意致死;一個是故意虐待、過失致死。兩者刑度修法後,將變成幾無差別,法務部也反對兩個不同法律概念被模糊,所以民進黨團對286條修法持反對態度。

(翻攝中時電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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