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大罷免|趙少康亮票觸法 稱一時失誤背面當正面 警方調查
撰文:陳進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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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今日(26日)舉行「大罷免」投票,各界人士紛紛到票站投票表態,包括前中國廣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趙少康。然而趙在台北大安區投票時,主動亮票給媒體拍攝,他事後表示「一時失誤」,不小心露出正面,是錯誤示範。對此,台北市警方將依法搜證、傳辦,另根據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可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20萬元新台幣(約5.3萬港元)以下罰金。
趙少康前往大安國中投開票所投票,在離開圈票區後直接打開選票,主動亮票給在場媒體拍攝,一路走票匭前,才將選票對折投入票匭。事後,趙發表聲明表示,早上去投票的時候看見記者拍攝,不小心把選票的背面當成正面展示。他的立場外界都清楚知道,一時失誤,不小心露出正面,這是錯誤示範,引發媒體關注,非常不好意思。
台北市政府警察局大安分局透過新聞稿表示,經台北選舉委員會監察小組委員認定,涉違反選罷法「投票人圈定後,不得將圈定內容出示他人」規定,違者依選罷法可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20萬元新台幣以下罰金。警方將依法搜證並通知當事人表示意見後,移請台灣台北地方檢察署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