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暴力虐童案!4歲女童遭兜巴星曝傷勢 陌生醉漢:這樣有爽嗎?

撰文:聯合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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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市潘姓男子在前年底酒後情緒不穩,行經黃姓女子經營的早餐店前時,無故對著4歲的黃女小女兒呼巴掌,女童找黃女哭訴,黃女找潘理論時,潘又衝進早餐店內大肆破壞店內物品,過程中翻落的飲料桶砸到9歲的黃女大女兒頭部,潘在警詢時否認涉案,台中地院審結,依對兒童犯傷害罪,判拘役120天。

判決指出,前年12月11日晚間8時許,黃姓女子在東區自強街的早餐店已關門,黃女正在店內收拾物品,當時黃女的大、小女兒(9歲、4歲)門口遊戲,有竊盜前科的潘姓男子(43歲)酒後行經該處,無故對著黃女小女兒呼巴掌,女童痛得大哭,跑進店內找黃女求助,「有壞叔叔打我」,當時黃女大女兒目睹過程嚇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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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女看到小女兒被打,出門質問「為何要打我女兒」,潘姓男子未見歉意,反而衝進黃女的早餐店內,大肆破壞店內物品,潘在翻倒物品過程中,砸落的飲料桶又砸中黃女大女兒的頭部。

潘姓男子在犯行後還對著黃女嗆聲「我等一下就去警察局報到就好了呀」、「我有打妳女兒嗎」、「東西我砸的,我賠償」、「這樣有爽嗎?這樣叫做找你麻煩啦」,隨後離開現場,黃女報警求助,警方事後循線通知潘到案,但潘否認涉案,辯稱「只有喝醉,沒有打人」。

台中地院審結,認為被害的一對姊妹,小的就讀幼兒園、大的就讀國小三年級,兩童面貌稚嫩、體格幼小,成年人一眼即能看出是兒童,但潘姓男子對兩童傷害,犯後還否認犯行,也未與被害人達成和解、取得原諒,加上潘有前科,犯後態度惡劣,依法加重其刑,依對兒童犯傷害罪,判拘役12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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