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明哲於台立法院召開記者會 控訴遭大陸監獄強迫超時工作

撰文:朱加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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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非政府組織工作者李明哲於2017年遭中國大陸逮捕並以「顛覆國家政權罪」判刑5年,4月15日刑滿由廈門返台。
李明哲今日(10日)在立法院召開記者會,講述其在湖南赤山監獄的服刑經歷,聲稱他長期被迫超時工作,而且未能在官方規定的休息日和節假日休假,監獄職員還偽造出勤紀錄本。
他又指監獄不准其他犯人跟他說話,只允許特別幾個犯人和他接觸,試圖監管他的一言一行, 和他說話的犯人會受到關禁閉的處分,給他很大的精神虐待。

李明哲(左)及其妻子李凈瑜(右)出席台立法院記者會。(《聯合報》)

李明哲表示,他在監獄沒有受到過份虐待,不過他形容「赤山監獄與其說是監獄,不如說這是一個大型的工廠」。中國大陸的監獄法規定監獄的勞動時間是每天8小時,必要時可以增加一小時,但他和其他囚犯每天工作時間卻長達11到12小時。

李明哲稱,法令規定每周有一天教育日和休息日,還有節假日休息,但赤山監獄除了過年4天外,從來沒有休息日,連教育日有時都會被要求加班,「完全就是一個奴隸工廠」。李明哲還稱,赤山監獄為了規避法令,還偽造假的出勤紀錄本,強迫服刑人員簽字。

李明哲稱,經過她妻子李凈瑜和台灣很多非政府組織的努力,他所在的監區一周能多休息一天。他透過妻子對外反映監獄在冬天沒有熱水洗澡,後來就有熱水了。他反映監獄用油太差,導致伙食常常有餿味,監獄還特別對他妻子做說明。

李明哲被中國大陸以「顛覆國家政權罪」判刑。(岳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微博)

不過李明哲也表示,他在勞動上沒有像其他犯人一樣有任務壓力,甚至最後一年被調到一個勞動相對輕鬆的監區,並被安排更為輕鬆的工作。獄方每年都安排他到當地大醫院做一次健康檢查。

李明哲稱,到了刑期的最後兩個月,獄方把他安排到醫院隔離,他完全不用勞動。他的體重從入獄後瘦到70公斤,最後在醫院這兩個月,體重又胖到90多公斤。

據台媒《聯合報》報道,李明哲在記者會上不斷擤鼻涕,李明哲解釋這是「職業傷害」,因為在服刑的最後一年他被調到裁布工廠,工廠的棉絮非常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