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合一大選|確診者不得投票 中選會:若防疫措施調整會檢討

撰文:陳曉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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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年底九合一選舉倒數35日,中央選舉委員會(中選會)日前公告新冠肺炎確診者不得出門投票,引發違憲疑慮。
對此,中選會周五(21日)重申,司法院大法官釋字第690號解釋指出,依傳染病防治法規定,關於必要處置應包含強制隔離在內的部分,對人身自由之限制,尚不違反法律明確性原則,也未牴觸憲法第23條之比例原則,與憲法第8條依正當法律程序之意旨尚無違背。
中選會也說,若防疫措施有調整,也會滾動檢討選務防疫計劃。

中選會重申,投票為公民法定權利,均受憲法及法律保障;該會也感謝疫情期間遵守各項防疫措施規定,讓各項選舉、投票均得以順利辦理,持續深化民主政治。中選會呼籲如已知自己確診,應遵守防疫措施規定,以保護自己與他人之身體健康權利。

中選會表示,整體防疫政策由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持續監測疫情發展據以因應,如經指揮中心評估調整防疫措施,中選會自當配合指揮中心政策持續滾動檢討選務防疫計劃。

侯友宜希望確診者投票權利得到保障。(資料圖片/聯合報)

侯友宜:可參考國外 讓確診者投票

國民黨新北市長參選人、現任市長侯友宜同日表示,中選會應該參考國外的例子,確保COVID-19確診者的投票權利。他說,除了選舉,還有18歲公民投票權複決,選舉是人民基本權利,中選會應該在保障人民權利下,鼓勵大家投票。

侯友宜說,全世界也有許多其他國家針對確診者的投票行為,有方法克服,建議中選會參考國外各項例子與場地布置、動線規劃,克服投票,讓人民可以站出來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