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業餘拳賽30歲選手遭打至重傷入ICU 陷重度昏迷有生命危險

撰文:陳鄭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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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一家武館7日晚間舉辦娛樂格鬥賽,30歲林姓選手賽後不適,送往醫院救治,入住深切治療部,有生命危險。警方表示,將通知比賽對手到案,釐清刑責。

武館在Facebook粉絲專頁宣傳娛樂格鬥賽。(圖/翻攝臉書)

高雄警方要求23歲真武會館負責人陳奐羽到案說明,陳奐羽表示當天出租場地給活動主辦方「拳願娛樂」現年20歲的邱姓負責人,賽後林姓選手原本在跟旁人說話,卻突然不適,由現場救護人員及民間救護車送高雄榮民總醫院就醫。

據了解,林姓選手主要是腦部受傷,昏迷指數為3分,為重度昏迷,醫院已提供降腦壓治療,但情況仍不樂觀,尚在深切治療部持續觀察治療。

陳奐羽表示,據他了解,這場賽事主要是業餘比賽,以娛樂性質為主,當天的比賽有拳擊、踢拳和綜合格鬥三種,出意外的那場為拳擊格鬥。

據陳奐羽說法,當天這場拳擊格鬥賽一場共四回合,每回合比賽90秒,發生狀況主要在第三回合快結束時,就比賽影片來看,林姓選手是被對方以直拳攻擊後往後退跌坐地上、屁股落地,當有選手被擊倒後,裁判會立即介入並進入強制讀秒程序,並確認選手的意識狀況,不過當時選手有站起,並表示沒有問題、可繼續比賽,而裁判向選手解釋為何進入強制讀秒,才解釋完,選手就突然趴下去,裁判立即請場邊預備醫護上場做緊急處置,由現場3個醫護小組和待命的救護車立刻把人送到醫院。

高雄一家武館7日晚間舉辦娛樂格鬥賽,30歲林姓選手賽後不適,送往醫院救治,入住深切治療部,有生命危險。(《聯合報》)

陳奐羽強調,技擊類運動是對抗性的活動,在接收衝擊時會有傷害發生,有無經過訓練的最大差異在於有沒有好的技術去承受衝擊,以及有無好的觀念去做練習後自我身體檢查,很多選手因為傷害的累積和忽視,就會變成累積性的傷害,會存在很大的風險。

對於賽場意外可能導致的罪責,警方表示,林男的比賽對手可能面臨刑法得承諾傷害致重傷、過失傷害等相關刑責,其中得承諾傷害因而致死者,處6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致重傷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警方將要求到案說明,調查釐清比賽對手、賽事單位競技適法性。

事發後,場地出租方真武會館在Facebook官網發布公告暫停二天課程,強調只是租借場地給「拳願娛樂」,並非賽事活動主辦方,但稱如有相關責任不會逃避,會積極配合警方調查。高雄市政府運動發展局則稱,將介入瞭解賽事相關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