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前立委候選人涉收北京資助參選 檢方起訴求刑3年8月

撰文:陳進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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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前桃園市立委候選人馬治薇被指收受大陸資助參選,桃園地檢署周五(1日)偵結起訴,審酌其犯後態度不佳、收受逾百萬元新台幣(約24.8萬港元)參選,建請法院量處有期徒刑3年8月,併科罰金200萬元新台幣(約49.5萬港元)。

馬治薇為前民眾黨員,年初以無黨籍身份參選桃園市立委第1選區(蘆竹、龜山與桃園15里),卻被台灣檢調查獲涉收受大陸逾百萬元新台幣資助參選。之後,她被桃園地方法院收押禁見,黨籍亦被民眾黨開除。

桃園地檢署表示,馬治薇涉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反滲透法之受滲透來源資助為參與競選行為,以及「國家安全法」之為境外敵對勢力交付公務上應秘密文書等罪嫌,周五偵查終結,提起公訴。

民眾黨總統候選人柯文哲(左)1月3日與馬治薇(右)同框前往桃園宮廟拜票。(Facebook@馬治薇)

據檢方介紹,馬治薇在去年4月初赴大陸結識了兩名對台工作單位的人士,雙方商議由馬治薇提供台灣政治情報,並參與選舉以換取資助。而自去年4、5月起,馬治薇多次赴陸,分別收受美金1萬元(約7.8萬港元)及5000元(約3.9萬港元),再於10、12月間多次赴陸與對方會面,之後收取虛擬貨幣「泰達幣」8306元、1106元、9910元,隱匿金流作選舉用途。

而在參選期間,馬治薇提供台灣「中央各機關國會聯絡名冊」,交付公務上應秘密的文書,並受對方有關選舉活動的指示,而有受滲透來源資助、指示為參與公職人員選舉競選行為。檢方指,審酌馬治薇否認犯行、避重就輕、犯後態度不佳,且僅為謀私利,受境外敵對勢力、滲透來源資助參與立法委員選舉,企圖潛伏立法院,危害台灣主權及自由民主憲政,建請法院量處有期徒刑3年8月,併科罰金200萬元新台幣,以儆效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