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擬收回近粉嶺高球場1.2公頃私人土地 反對書須6月4日前提交

撰文:柳英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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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政總署今日(5日)宣布,根據《收回土地條例》(第124章)擬議收回位於上水大頭嶺的土地,以進行公營房屋發展。擬議收回的私人土地合共33幅,涉及面積約1.2公頃。

該土地的業主或佔用人,又或就該土地擁有權利的人,可於本公告在2024年4月5日刊登後的60日內,藉送交反對書予地政總署署長,反對本公告所述明收回該土地的建議(「該項建議」),反對書須不遲於2024年6月4日提交。

上述大頭嶺公營房屋項目位於粉嶺高爾夫球場對面,整個項目佔地約2.44公頃,即大約一半土地涉及收地,將以地積比率6.8倍興建5幢住宅,提供約3,100伙,預計2028年可以開始建屋,並在2032年入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