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追租令屆滿 業主批反效果浮現 「一次過交多月租金仲辛苦」

撰文:蔡偉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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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早前因應疫情嚴竣而推出「暫緩追租」措施,措施在7月底屆滿,部分商戶隨即被入稟追租,涉及數個月累積的租金。有舖位業主認為,「暫緩追租」的反效果開始浮現,就是令租戶百上加斤、需要一口氣交回數個月的租金。亦有投資者認為,「要租戶死守到底,根本唔係辦法,不如一早和平分手好過。」

蔡志忠:業主肯減租,租客都唔去傾

擁有物業資產估值至少逾10億元的資深投資者蔡志忠表示,過去一直反對政府推出「暫緩追租」,「因為𠵱個措施係破壞合約精神,令到就算業主肯減租,租客都唔去傾。」他指,措施導致租戶只能獲數個月的喘息,但無法獲得任何減租,造成反效果,最終租客需要一次過交多月租金,更加吃力。

蔡志忠手上有不少舖位收租物業,他透露,早已與租戶商討減租,大部分租戶也準時交租,又指「個別會拖欠兩、三個月租,但因為大家有商有量傾減租,最終搵到解決方法。」對於部分連鎖商戶遭大業主入稟追租,蔡志忠認為,大財團或有自己一套原則,對於租戶準時交租的要求會捉得緊。

李根興:不如一早和平分手

至於在港持有超過40間舖位的盛滙商舖基金創辦人李根興表示,「暫緩追租」對旗下收租物業影響不大,旗下舖位全部準時收租。他解釋,因其基金經常了解租戶的生意狀況,若租戶生意欠佳情況持續兩個月或以上,基金盡快勸退租客,或建議及時找頂租客。

李根興指,「雖然有時會同租戶簽長約,但要租戶死守到底,根本唔係辦法,不如一早和平分手好過,而且租客啲生財工具值錢,市場總有人會接手頂租。」他指,如果要向租戶入稟追租,計及全期租金,每宗個案或可達數百萬元,惟需時長,倒不如協助有困難租戶尋找頂租。